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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1969A/2026-0013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6-04-10
名称: 在线解读《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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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解读《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26-04-10  浏览次数:-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各位参加2026年的第1期城管在线访谈节目!近期,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了《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市民“头顶上的安全”。今天我们邀请到了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助理工程师林健宏来到我们的访谈节目,大家如果对这个《技术规范》有什么疑惑,欢迎各位网友留言。首先,有请林健宏工程师和各位网友打个招呼!

  【林健宏】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在线访谈节目。

  【主持人】话题一出,网友们都很关注,网友“招财猫猫”问:深圳市为什么要专门制定这部《技术规范》?请林工程师为我们解答一下吧。

  【林健宏】好的主持人,感谢网友们的关注。近年来,深圳城市空间资源日益紧张,同时LED大屏、媒体立面、无人机表演等新型广告形式不断涌现。这些设施在丰富城市视觉的同时,也带来结构安全、光污染、信息干扰等潜在风险。为了回应市民关切,防范安全风险,并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们亟需一部覆盖全面、标准统一且操作性强的地方技术规范,从而构建起从设置、设计、施工到维护检测的全链条技术标准体系。

  【主持人】网友“七七的远方”问:这部《技术规范》具体适用于哪些类型的户外广告设施呢?

  【林健宏】《技术规范》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的户外广告设施。主要包括四大类:一是依附于建构筑物的附属式设施;二是如立柱、底座式的独立式设施;三是包含车辆、船舶甚至无人机编队的移动式设施;四是特殊类型,如LED显示屏、投影广告、媒体立面以及地铁口广告等。

  【主持人】我看很多市民非常关心安全问题,网友“付大路”问了,《技术规范》中划定了哪些“安全红线”,明确规定了哪些地方绝对不能设置广告设施?

  【林健宏】我们明确划出了六条“安全红线”:一是严禁利用交通信号灯杆、标志牌、隔离护栏、高架桥防撞墙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二是禁止在消防通道、救援窗口及安全出口前方设置,以免阻碍应急疏散;三是不得依附于行道树、屋顶凌空部位、历史建筑本体及风景名胜区核心区,政府机关用地内除公益广告外也不得设置;四是禁止在围墙顶部或镂空部位设置;五是地铁出入口周边10米范围内严禁设置独立式广告设施;六是任何影响相邻建筑正常采光、通风、日照的均禁止设置。

  【主持人】网友“不辣的林”问:在设计和构造方面,《技术规范》对结构安全、电气配置及防雷接地有哪些硬性要求?

  【林健宏】户外广告设施设计时应明确设计工作年限,大型独立式户外广告设施、附属式户外广告设施不宜低于20年,其余的不宜低于10年。

  在结构方面,强调抗风设计,主要承受风载荷的面板宜采用镂空设计;金属结构需严格符合国标,考虑盐雾锈蚀影响;依附建筑的设施,其锚固支座必须直接连接建筑结构件,且连接安全性需按不低于设计内力2.0倍进行验算。

  在电气方面,设施须具备防潮、防雨、防虫功能;配电线路户外敷设必须用双重绝缘线;户外LED显示屏配电柜需支持屏体分级启动与远程控制。

  在防雷接地方面,金属构架等必须可靠接地,联合接地电阻不大于1Ω,独立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必须符合防雷国标,配电箱内设电涌保护器,位于防雷保护范围外的非金属设施需增设接闪器。

  【主持人】“呼噜哇”问:为了确保设施耐候、阻燃且环保,《技术规范》对建筑材料和画面材料提出了什么具体标准?

  【林健宏】材料把关非常严格。一是基础材料:独立基础钢筋等级不应低于HRB400(三级螺纹钢筋),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二是面板材料:严禁使用室内装饰材料及易腐蚀、自重大的材料。高分子板材垂直燃烧级别不得低于V-0级(即两次10秒燃烧测试后火焰30秒内熄灭且无滴落),且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三是画面材料:喷绘材料根据场所不同有明确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如步行街、车站)不得低于B1级,其他地区不得低于B2级。

  【主持人】光污染一直都是城市治理的难点,那我们这次《技术规范》在亮度调节和避免光干扰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林健宏】我们采取了严格的管控措施:一是亮度的限值与调节: 外投光广告的溢散光不得超过20%,所有设施须具备亮度调节功能。二是针对特定区域的禁限: 面对住宅、医院窗户时,严禁LED屏采用动态显示(若缓慢切换,每帧停顿须≥10秒);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两侧也不宜设置动态模式。三是管理控制:依附于具备灯光表演需求的地标项目及位于城市灯光联动表演场地内的户外广告,宜纳入统一控制。国际暗夜社区及生态保护区的户外广告照明,应根据需要,进行合理启闭与调节。面积≥50㎡的大型设施,宜配置光环境感知模块,数据实时接入市容景观管理系统。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好的设计需要高质量的施工来落实。网友“好奇果”想了解:在施工组织和验收环节,《技术规范》有哪些具体规定?

  【林健宏】强调在施工验收环节进行全流程管控:首先在施工组织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工程需专家论证,主体金属结构宜工厂化制作。二是附着式设施严禁锚固于非承重外墙或幕墙龙骨;胶粘型锚栓基材必须是C30以上混凝土,不得使用砌体。三是防腐工艺做要求,受力构件钢材壁厚不小于3.0mm,热浸镀锌层要均匀牢固,涂料总干膜厚度不小于240μm。四是极端天气应对,在发布台风蓝色或暴雨黄色预警时需检查加固;发布更高级别预警(如台风黄色、雷雨大风黄色等)时,必须停止作业并疏散人员。五是必须提交完整的施工图纸、检测报告及隐蔽工程记录,不合格坚决不予验收。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我们再来回答最后一个网友的问题,“肉肉酱”问:设施建成后的维护保养至关重要,《技术规范》如何界定管理责任和安全检测机制?

  【林健宏】我们确立了“谁设置、谁负责”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原则。设置人须建立完整的管理档案,包括许可、验收、维保及检测记录,并保留至设施拆除。户外广告设施应进行安全检测,检测报告将给出四类结论:符合要求可正常使用;有一般缺陷需整改后复检;有严重缺陷需停用整改;若存在坠落风险,必须在24小时内拆除。检测单位须保存档案不少于6年,确保责任可追溯,真正守护好市民“头顶上的安全”。

  【主持人】感谢林健宏工程师的详细解读。通过这部《技术规范》,我们可以看到深圳市在户外广告设施管理上,正走向更加规范化、品质化和安全化的新阶段。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节目就到这里,期待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建议,我们将悉心听取,积极采纳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收看本期访谈,我们下期再见。


附件:

1.在线访谈活动现场

2.嘉宾: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助理工程师林健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