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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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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9-06-12
名称: 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3.0模式稳步推进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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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3.0模式稳步推进

发布日期:2019-06-12  浏览次数:-

  主持人:各位亲爱的网友,大家下午好,又到了咱们的访谈时间,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在线访谈!

  主持人:本次在线访谈的主题是——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3.0模式稳步推进。今天我们非常荣幸邀请到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分类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廖齐梅担任我们本期的访谈嘉宾。

  主持人:廖副书记,您好!

  廖齐梅:主持人好,大家下午好!

  主持人:现在我们来看今天第一位网友的提问吧。

  主持人:网友叶梓的问题是:媒体报道中经常会提到垃圾分类1.0、2.0、3.0模式,这些模式有什么区别?请廖副书记回答。

  廖齐梅:围绕着将居民知晓率转化为行动力,全市住宅区和城中村已经配备了7000多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形成了住宅区垃圾分类1.0版本。而从2018年开始,通过在住宅区建立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安排志愿者定时定点督导,小区居民的参与率和准确率持续提升,形成了“楼层撤桶+定时定点督导”的住宅区垃圾分类2.0版本。在此基础上,部分小区已开始试行3.0版本,即定时定点分类回收厨余垃圾。未来还计划推行垃圾处理费随袋征收的4.0版本,以此不断提升居民参与率,2020年居民分类参与率要达到80%以上。

  主持人:好,感谢廖副书记的精彩解答,同时也感谢这位网友对我们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接入下一位网友的提问。

  主持人:网友梧桐提问:我市生活分类效果不明显,居民对垃圾分类意愿不强,特别对精细分类比较模糊,认为现在的生活垃圾分类比较麻烦,是否能够在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和分类容器上进一步规范化,让分类标志更加清楚,使垃圾分类变得更加容易可行,极大提高垃圾分类的推进效率。

  廖齐梅:关于分类类别和容器标准化的问题:我局已经完善大分流细分类技术标准规范,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规范体系。分别制定印发了《深圳市住宅小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及管理》《深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及管理要求(试行)》《深圳市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及管理要求(试行)》等系列规范性文件。编制发布了针对单一类别垃圾的国内首个地方标准——《废旧织物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SZDB/Z326-2018)和首个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办法》,针对不同区域生活垃圾产生的类别和特点,为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提供保障,对全市住宅区、城中村等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进行统一、规范设置。并要求各区分类设施全覆盖。

  廖齐梅:(1)集中投放点应设置有害垃圾、废弃玻璃、废弃金属、废弃塑料、废弃纸类、其他垃圾等 6 种收集容器,并配备照明设施;开展厨余垃圾分类的小区(3.0 小区),每个集中投放点应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每天晚上 7-9 点摆放,其他时间撤桶)、洗手池、语音提示设备;⑵废旧家具(年花年桔)投放点应设置固定围挡(带门)、投放指引牌,配备消防设施;⑶废旧织物回收箱应在辖区城管部门备案,设置编号、回收和监管电话等信息;⑷各分类收集容器和设施的分类标志应符合标准,保持清晰。为了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性:2017年6月3日,我局发布了国内首份《深圳市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按照“大分流、细分类”的思路,清晰说明家庭产生的大件垃圾、年花年桔、废旧织物、玻金塑纸、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投放方法。

  主持人:好,我们继续接入下一位网友的提问。

  主持人:网友云云提问:在小区分类后垃圾是否会被混合收运,焚烧或者填埋处理?

  主持人:这个问题问得很细致,请廖副书记回答。

  廖齐梅:目前,各区针对分类后不同类型的垃圾分别委托了专业公司进行分类收运和资源化处理。例如,居民将家里废弃的沙发、床垫等垃圾投放到小区设置的废旧家具投放点,达到一定量后由物业进行预约,废旧家具收运企业就会上门免费回收。这些沙发、床垫会被拆解成金属、木材等进行资源再利用,剩余极少数无法资源利用的再进行焚烧发电。

  主持人:我们再来看下一位网友的提问。

  主持人:网友月亮提问:之前我在网上看到《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征求意见稿)》里规定“居住区居住楼层公共区域不得摆放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这对居住在高层的住户来说有一些不方便,而且如有住户乱扔垃圾容易造成楼道脏乱,请问政府在制定这一条款时是如何考虑的?

  廖齐梅:垃圾分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包含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四个环节。其中需要全体居民参与的分类投放环节是垃圾分类的基础,关系垃圾分类工作能否持续、有效的开展。

  廖齐梅:目前,全市住宅区的垃圾投放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监管。原因是有众多物业仍在楼层的消防通道内放置垃圾桶,这种行为严重限制垃圾分类的有效实施,并且不利于垃圾分类投放监管。同时,此种行为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隐患:一是火灾隐患,容易引发火灾及促使火灾扩大蔓延。发生火灾后,因通道堵塞,人员、物资不容易疏散,妨碍火灾的急时扑救。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是火灾发生时最重要的逃生之路,应保证畅通无阻,以便紧急时能安全迅速地通过。二是卫生隐患,楼层放置垃圾桶容易出现回收不及时的问题,从而容易引发臭味,产生苍蝇、老鼠、蟑螂等虫子,严重影响楼层通道的卫生环境。并且保洁在回收垃圾时是坐电梯上下的,占用电梯时间较长,不利于居民出行。

  廖齐梅:纵观国内外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较好的国家与地区,在分类投放环节普遍采取的做法是“集中投放”。其优点在于一是减少财政投入,减轻物业保洁压力。集中投放所需购置和配备垃圾桶的经费大为减少,物业日常维护所需人力资源也相对精简;二是便于现场监督,增强实操性。集中投放便于指导居民们正确分类和投放,做到“教育在桶边、检查在桶边”,对提高垃圾分类的准确率具有积极作用;三是利于保障消防安全,改善楼层环境。实施集中投放,减少了大量分散的楼层垃圾收集点(污染源),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居民在指定的地点集中投放垃圾,能大幅改善楼层的环境卫生。我市2015年8月1日发布实施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规定“住宅区内的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相对集中分类投放”,但由于现今诸多住宅区(城中村)楼层设置有垃圾桶,居民习惯于分散投放,定时定点相对集中分类投放难以见成效。

  廖齐梅:为此,在参考国内外先进城市做法的基础上,为切实推动居民分类投放,在最新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我们作出了“居住区居住楼层公共区域不得摆放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规定,以期通过“楼层撤桶”,实行集中投放。

  廖齐梅:下一步,在推进楼层撤桶过程中,我们将根据实际需求,在住宅区(城中村)合理设置足够数量的分类投放点,满足居民日常投放需要。在实施“楼层撤桶”的同时,我们督促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发动物业公司增加楼道清扫频率,打消部分居民“容易造成楼道脏乱”的担心和疑虑;及时清洁垃圾桶及附近地面、墙壁,提升保洁质量,让居民切实感受到撤桶后楼道更加干净、整洁、卫生、无异味,出入更加方便、舒心、清新。

  主持人:感谢廖副书记的回答,我们抓紧时间接入下一位网友的提问。

  主持人:网友周周提问:目前生活垃圾分类的有哪些进展?

  廖齐梅:自2015年8月1日颁布施行《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深圳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以来,以大分流细分类为推进策略,以源头充分减量、前端分流分类、中段干湿分离、末端综合利用为战略思想,构建集分流分类、宣传督导、责任落实为一体的垃圾分类“深圳模式”。2018年,在国家住建部对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中,深圳连续3个季度获得总分排名第二的成绩。

  廖齐梅:今年上半年,我市开始实施住宅区垃圾分类的3.0版本,目前有805个小区率先开展。这805个小区共设置有2300多个包含厨余垃圾投放的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并安排了督导员进行督导,覆盖160余万人口。督导员以党员干部、志愿者、热心居民和物业管理人员为主,而区、街道城管部门应对督导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督导员熟悉垃圾分类知识,掌握小区垃圾分类情况以及现场督导工作要求等有关情况。全面推广“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努力实现全市住宅区厨余垃圾分类全覆盖。我们将一步一脚印,稳定坚实地推动深圳垃圾分类的工作。

  主持人:网友小肇提问:如何引导市民进行垃圾分类,提高参与率?

  主持人:请廖副书记回答。

  廖齐梅:好,一是加大宣传,通过投放公益广告、开展宣传活动,培育全民分类社会氛围。二是我局印发了《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并组织入户发放,指导居民正确参与垃圾分类。三是在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组织幼儿园、中小学生等学习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四是开展垃圾分类公众教育,组建一支垃圾分类志愿讲师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五是推广“集中分类投放点+定时定点督导”模式,我们将在住宅小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督导。即每天晚上7-9点在小区的每个集中投放点安排一名督导员开展宣传督导,指导、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并做好督导记录。在这里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热心参与垃圾分类并积极踊跃报名担任督导员。

  主持人:好,非常感谢廖副书记今天的精彩解答,相信通过本次的在线访谈,大家对于深圳的垃圾分类工作都有更多的了解。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对于“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3.0模式稳步推进”的访谈就暂告一段落了。

  主持人:感谢廖副书记参加我们这次访谈活动!也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和互动,谢谢大家,再见!

  廖齐梅:谢谢网友们的提问,感谢大家对深圳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再见!


附件:

1.嘉宾: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分类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廖齐梅

2.在线访谈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