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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征求《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修改<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送审稿)》意见的通告

日期:2019-09-11 17:19: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市政府令第158号)经市政府四届三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7年1月1日起颁布实施。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以及城市区域功能不断调整,垃圾处理费管理体制机制已难以适应目前形势发展需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为创新垃圾处理收费模式、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强区放权、管理重心下移的战略部署,明确垃圾处理费属地管理原则,为各区(新区)开展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提供政策依据,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修改<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送审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就《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修改<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送审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10月15日18:00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征集调查-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厦706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uXin@cg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修改《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送审稿)

  2.关于修改《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的决定(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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