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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征求《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修改<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送审稿)》意见通告的反馈情况汇总

日期:2019-10-16 16:26: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随着近年我市、及各区功能不断调整,垃圾处理费管理机制已难以适应目前形势发展需求。为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服务,我局于2019年9月11日通过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网发布《关于征求修改<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通告》的公告,拟将原《市政府令第158号》文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并在公告中附告征求意见稿反馈途径(包含在线提交、信函方式、电子邮件等方式),及告知意见稿截止时限为2019年10月15日18时。现将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公示。

单位/个人

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采纳情况

情况说明

市民

建议明确各区不同用户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折算标准。

采纳

将按照深发改[2017]1063号文、深价管字[2006]75号文进行定价。

市民

建议取消垃圾清运费,统一在垃圾处理费收取。

不采纳

我市垃圾清运费实行市场化运营。垃圾处理费仅指最末端垃圾处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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