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方(2019-2021)(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汇总
日期:2019-06-21 17:32: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了《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方案(2019-2021)》的征求意见稿并进行公开的网上意见征集,意见征集时间为5月30日至6月14日。现将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或个人 |
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
采纳情况 |
情况说明 |
市民 |
建议在方案中写明评定期限和奖金发放时限,资金发放要及时,不然会影响积极性。 |
采纳 |
被评定为激励对象后,及时予以奖励利于提升激励效果。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激励工作实施细则。 |
市民 |
建议方案中《绿色单位标准》中餐厨垃圾收集容器设置评分项分为单位有无食堂两类情况。对于无食堂的单位去除该项分值,即达75分可以认定为成效显著,给予奖励。 |
采纳 |
并非每个单位都有食堂,对于没有食堂的单位,该项分值不纳入总分,即无食堂单位总分合计90分,达75分以上为成效显著。 |
市民 |
建议增加精神奖励的方式,例如召开表彰大会、参加各类宣传活动等。大部分居民或志愿者会更重视精神奖励。 |
采纳 |
将联合各职能部门,探索研究更多对各类激励对象的精神激励方式。 |
市民 |
督导员的评价标准比较简单,除督导时长外还应增加督导的小区物业和居民对督导员的评价,这样才能体现督导员的工作成效。 |
采纳 |
具体评价内容会在各区制定的辖区激励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 |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