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城管执法 > 养犬管理

《文明养犬画你知——铲屎官养成记》(8)市区公共场所 禁止携犬进入

信息来源: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7-19 14:34:00

  小区里遛狗孩子父母不答应?街道上遛狗跑起来不太安全?公园里遛狗又被安保赶出来?看到这些,你不禁要问,去哪遛狗合理合规?又有人问,去哪休闲游玩不用担心被狗骚扰?今天就来一起看看哪些地方禁止犬只出没吧,大部分公共场所都是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哦,同时,公共场所应当以适当的方式显著标明禁止犬只进入,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有责任禁止犬只进入其管理的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禁止携犬只进入,以下公共场所禁止携犬只进入,但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噢。

  ①除出租小汽车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②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③影剧院、博物馆、体育馆、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

  ④公园、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候车厅、候机室等公共场所;

  ⑤区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划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经营场所可限制犬只进入,餐厅、商店、市场等经营单位可以限制犬只进入其经营场所,铲屎官想带狗狗进去前,可以先问问是否有专门的宠物区哦。

  社区可划定禁止遛犬区域,市民生活的社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也可以制定相关公约划定本居住地区内禁止遛犬的区域和铲屎官专属遛犬区。

  铲屎官们带狗狗出门前,要束好牵引绳,约束好狗狗,提前查清楚要去的地方是不是禁止犬只出没哦

附件下载: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