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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开展“睦犬七号”统一执法日行动

信息来源: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9-12-18 09:19:00

  为巩固文明养犬执法效果,持续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养犬管理工作水平,根据“睦犬行动”专项执法工作的部署,12月17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睦犬七号”统一执法日行动,着力加强对辖区内路面、小区等公共区域的执法力度,重点对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查处。

  本次“睦犬七号”统一执法日行动,将依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对于遛狗不牵绳的予以暂扣犬只并处以500元罚款;对于散养犬的予以500元罚款;对于饲养烈性犬的依法予以没收并处以5000元罚款;对于流浪犬只通知专业收治队伍进行依法收治;对于无证养犬的限期办理养犬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逾期未补办登记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没收犬只(因禁养犬名录正在调整,对于中华田园犬和英国斗牛犬暂不因未办证予以处罚,但对未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仍需依法处罚)。

  此外,在开展犬只收治的过程中,执法行动要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严格按照“TNA计划”统一要求,委托专业收治队伍,着统一规定标志服装、使用统一规定标志车辆,依法收治流浪犬只。

  据统计,“睦犬七号”统一执法日行动当日,全市共依法收治流浪犬210只,查处散养犬60宗,查处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携带犬只进入禁止或限制类公共场所等不文明养犬行为318宗,查处烈性犬0宗,查处无证犬只39宗,立案处罚40宗,罚款18400元。

  今年下半年开始,全市城管部门已先后开展了七次睦犬行动,分别针对宠物经营机构不规范经营;针对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无证养犬、饲养禁养烈性犬等违法违规养犬乱象;针对城中村、旧屋邨、背街小巷、山边林地等区域的流浪犬;针对物业小区、城中村、商业办公区、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域的不文明养犬行为;针对建筑工地等区域的流浪犬、散养犬及无证养犬等现象展开统一执法行动,我市养犬管理问题得到显著改善,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和流浪犬数量大大减少。

  全市城管部门将以问题为导向,每两周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整治违法违规养犬乱象,营造严管严治氛围。

  同时,2019年度“最美养犬人”暨文明养犬“十个一”最美物业小区、最佳组织单位颁奖仪式也将在12月19日下午在中心书城北区大台阶和市民见面,城管部门将不断创新文明养犬宣传模式,以新颖、别致、生动、感人的方式倡导文明养犬,为深圳文明城市创建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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