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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

日期:2018-03-02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2000年,我市被原建设部确定为全国首批8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之一,至2014年底共创建了1643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小区),2015年8月1日起我市施行《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从试点跨入全面推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加强生活垃圾“四分类”系统设施建设,在全市空间规划中对垃圾焚烧厂提早布局,统筹安排,破解邻避效应。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完善全链条、全覆盖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推进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果蔬垃圾、废弃织物、年花年桔、餐厨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工作。至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小区)覆盖率达到90%,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量达到3300吨/日。

  坚持国际一流标准,以国际先进技术和运营管理模式推进东部环保电厂、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项目等三大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至2018年底基本建成,2019年全面投产,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按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的要求,在《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程》等两个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出台《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市城管局牵头,市人居环境委、经贸信息委配合)

  (二)开展源头充分减量行动

  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目标,大力倡导厉行节约、减少浪费,引导转变生产与生活方式,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一是开展“光盘”行动。在全市餐饮场所设置“光盘”公益广告,广泛宣传和倡导适量点餐、剩菜打包,动员市民践行“光盘”行动,持续开展“光盘有礼”活动。2017年底前全市餐饮场所“光盘”公益广告全覆盖,至2020年实现餐桌源头减量宣传常态化,将“光盘”行动打造成为深圳的城市文明品牌。(市城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委配合)

  二是开展快递包装回收减量行动。联合快递物流企业、快递智能存储机运营企业等,建立快递包装回收利用渠道,对快递包装分类进行重复利用或再生利用,开展快递包装材料回收减量试点工作。2017年起梳理建立快递包装回收利用渠道,2018年起试行推进,2019年起总结推广。(市城管局牵头,市经贸信息委配合)

  三是开展家庭厨余垃圾减量处理行动。完成住建部科技计划项目“厨余垃圾家庭粉碎处理成套设备研究与应用示范”,研究家庭厨余垃圾粉碎处理和脱水处理两种模式的可行性及适用条件,探索家庭厨余垃圾实现源头减量处理的途径。2017年底前完成厨余垃圾家庭粉碎处理应用示范项目,2018年起对示范项目进行总结,探索推广应用的可行性。(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配合)

  四是开展家庭废弃物重复利用行动。联合社会公益组织,广泛宣传物尽其用的资源节约方式,建立以图书、大件家具等为主的家庭废弃物流通置换平台,从家庭源头减少生活垃圾产生。联合我市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以废旧手机为突破口,探索生产者或经营者废旧家电回收利用渠道。2017年6月起持续开展二手图书、二手家具等物品置换活动,2017年12月底前建立废旧手机回收利用渠道,2018年起进行总结推广。(市城管局牵头,市经贸信息委、人居环境委配合)

  (三)开展前端分流分类行动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体系,至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处理量达到3300吨/日以上。

  一是建立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通过设置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专用回收容器,委托有收运处理资质的企业分类收运处理,推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试点工作。2017年底前实现机关事业单位、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收集全覆盖,2018年底前实现全市住宅区、城中村收集全覆盖,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收集覆盖率达到95%。(市城管局牵头,市人居环境委、市场监管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二是建立完善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全市收运全覆盖。根据区域实际情况,以住宅区或社区为单位指定大件垃圾集中投放点,全市实行大件垃圾定点投放、预约清运,各区确定大件垃圾运输处理企业,向社会公布投放指引、预约清运方式,末端处理以资源化利用为主。2017年底前实现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收运全覆盖,2018年底前全市收运覆盖率达到60%,2019年底前全市收运覆盖率达到80%,2020底前全市收运覆盖率达到95%。(市城管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三是建立完善绿化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全市市政公园、郊野公园的绿化垃圾实行就地粉碎回填利用,全市社区公园的绿化垃圾就近处理。在郊野公园探索建立集中堆肥利用试点,消化市政公园、社区公园不能完全就地就近处理的绿化垃圾。每年3月底前各区完成选点工作,2017年底前全市市政公园、郊野公园、社区公园收集处理覆盖率达到50%,2018年底前达到90%;2019年起在住宅区试点并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市城管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四是建立完善果蔬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全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的果蔬垃圾实行就地脱水或粉碎后综合利用,或纳入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一并处理。每年3月底前各区完成选点工作,2017年底前全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果蔬垃圾收集处理覆盖率达到50%,2018年底前达到70%,2019年底前达到90%。(市城管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五是规范完善废旧织物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出台废旧织物回收管理地方标准,规范收集容器设置,对废旧织物的回收进行全过程管理,促进废旧织物循环再利用。2017年底前出台废旧织物回收管理地方标准,全市住宅区废旧织物回收覆盖率达到90%,2018年底前达到100%。(市城管局牵头,市民政局、经贸信息委、市场监管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六是建立完善年花年桔分类收运处理体系,依托大件垃圾集中投放点,实现年花年桔定点投放、预约清运、资源利用处理。每年1月底前各区制定年花年桔专项回收工作方案,2017年全市回收覆盖率达到50%,2018年达到80%,2020年达到100%。(市城管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七是建立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各区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同时利用现有小型处理机对餐厨垃圾进行处理。至2017年底前全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理量达到1100吨/日,至2018年底前达到2100吨/日。(市城管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四)大力推进达标单位创建工作

  率先在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创建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覆盖范围。至2017年底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达标单位覆盖率达到80%,至2020年前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达标单位覆盖率达到90%。(市城管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五)持续开展达标小区创建工作

  在全市住宅小区(城中村)全面推进“资源回收日”活动,配备分类回收容器、印发垃圾分类家庭指导手册、完善分类容器及分类标志,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创建工作。每年3月底前各区完成达标小区选点工作,12月底前完成验收。2017年底前全市达标小区覆盖率达到40%,2018年底前达到60%,2019年底前达到80%,2020年底前达到90%。(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准,对全市市政道路、公交车站、市政公园、社区公园、商业场所、住宅区、城中村等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进行统一、规范设置。至2017年底前完成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城中村)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工作,至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市政道路、公交车站、商业场所等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工作。(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七)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协同发展,在收集、转运、处理等重点环节加强对接。通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拓宽再生资源回收范围,打通低价值可回收物的产业链,提高回收利用率。至2017年底前出台大件垃圾、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补贴标准。(市城管局牵头,市经贸信息委、财政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八)加强宣传教育与培训

  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理念,倡导绿色、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社会公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及参与水平。建立多级培训机制,提高垃圾分类参与水平。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行动,形成推进全市中小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实践的良好机制。至2017年底前示范学校覆盖率达到50%,至2018年底前达到100%。(市城管局牵头,市教育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九)高标准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按照优于欧盟2010/75/EU标准的要求,加快推进东部环保电厂、宝安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项目等三大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工作。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2019年全面投产。(市城管局、龙岗区政府、宝安区政府、南山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完善市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常委刘庆生为联席会议的召集人,市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健全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行政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完善信息联络制度及基础数据库建立和统计制度。

  (二)经费保障

  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市、区两级政府事权划分,由市、区财政予以安排和保障。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垃圾分流分类投放设施设备、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各环节的经费保障。

  (三)机制保障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生态文明建设、治污保洁工程,将三大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推动各区、各部门落实相关工作,按季度报送工作情况。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公众代表等社会监督机制,深度参与垃圾分类制度建设与推行,形成社会共管共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区、各街道工作情况进行每周检查,每季度进行通报。

  (四)技术保障

  加大促进科技创新力度,攻克分类处理技术难关。积极探索热解、高温气化、惰质化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前沿技术的工程可行性,建设应用试点项目,解决垃圾分流分类后的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利用途径。

  (五)宣传保障

  转变垃圾分类宣传方式,以行为引导为核心内容,以学生、居民为主要受众,广泛开展进学校、进家庭等参与性强、参与度高的宣传活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引导全体学生在日常生活、学习中严格按标准分类投放垃圾,“小手拉大手”,推动我市垃圾分类工作。

  附件:深圳市住宅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及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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