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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局2014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14-12-02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通知》(深法制函〔2014〕1047号)要求,对照《201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评分标准》,我局对2014年度城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

  (一)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共制定了3份规范性文件,目前,1份已完成草案草拟、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立法听证会等阶段,准备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其中2份文件均严格按照市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流程制定并公报实施已通过。

  本年度的规范性文件均在我局职权范围内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没有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没有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二)重大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草案,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本年度,我局起草的《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管理办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多次采取座谈会和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三)每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严格按照规定送市法制办审查。

  本年度三份文件均严格按照市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流程制定并公布实施。

  (四)经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均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并按规定上报备案。

  二、行政决策

  (一)健全行政决策制度

  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增强领导集体的团结和廉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决策程序规范》。

  (二)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先向社会公布,开展民意调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通过适当途径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本年度,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

  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我局领导班子于今年10月份成立了局法制委员会,对局系统具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事项以及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法律关系复杂、争议较大的复议、诉讼案件等事项实行法律审查、集体决策制度,从而建立起行政决策法制支持体系,开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政的新形式。

  三、行政执法

  (一)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健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完善,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一是启用了数字化综合执法系统,建立了数字化综合执法案件录入平台,并印发了《全面启用了数字化综合执法系统办案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录入统一办案系统中,同时与市监察局的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实行了网络对接,使每个行政处罚案件都处于实时监控,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二是规范案件管理程序。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对行政执法案件立卷、归档、评查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高执法效率。三是开展案件抽查工作。市局法制处按照《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通知》(深城法通〔2009〕34号)要求,每年组织开展对各区行政执法案卷的抽查工作。三是我局和市公安局建立城管行政执法与公安刑事执法联动办案机制,提高执法效能,打击各类破坏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和阻碍、抗拒执法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

  (二)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经本级人民政府核准界定。

  根据《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我局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经市人民政府核准界定,向社会公告。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

  (四)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1.《深圳经济特区综合执法条例》已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认真落实该条例,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转变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规范综合执法行为,改善城管执法形象,我局联合深圳市法制研究所起草了《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操作指引》,把规范执法贯穿到执法活动全过程,坚决杜绝执法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配套制度。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对行政执法案件立卷、归档、评查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高执法效率。

  3.我局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都能做到依法依规实施审批和服务,包括信息公开规范、程序规范、廉洁规范、服务规范、事项纳入监督及数据填报规范等方面内容,在规定期限办理审批和服务事项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尽量为企业做好咨询和服务,能提前办结,绝不拖延。同时,都能按规定做好案卷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

  1.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畅通,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按时办结。本年度,我局受理对区级行政复议案件3宗,办结2宗,1宗在审理中;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1宗,目前正在办理。

  2.行政诉讼。本年度,我局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起,自觉接受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五、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我局制定了《市城管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二)年初制定年度领导干部法制学习计划,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法制知识竞赛,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年安排不少于2次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把学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和必要程序。

  (三)普法教育工作重在务实和形成长效化机制。今年我局充分注重普法实效,立足以业务的导向,以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的业务需求为导向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大大增强了普法教育的实效性,全局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六、普法工作

  (一)2014年根据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要求,我局提出建设法治城管工作目标,将普法教育,培育和提升全局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能力作为实现法治城管工作目标的重要抓手和组成内容,精心组织,统筹安排,2014年全局普法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官方网站建立普法栏目或利用官方微博普法。本年度,我局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制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市民普法教育活动。一是邀请市民进城管,参观数字城管信息平台,了解日常工作,宣传城管业务和法律法规,让市民通过现场参观,近距离感受智慧城管的魅力。今年共接待来自各阶层的市民30余人体验了数字城管。二是深入推进全民参与“垃圾不落地”行动,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市容环境法规。坚持在社会宣传媒介、官网、微博和在公共场所进行环卫公益宣传,在深圳广播电台交通频率常年播放环卫公益广告。今年来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多万份。三是利用各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知识宣传。为普及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知识,引导市民减少产生垃圾,分类投放垃圾,我局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使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四是开展市民关心的热点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按照《深圳市2014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部署,《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被列为今年全市重点宣传的法规。我局作为执法单位,积极贯彻落实,制定了专项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有不少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

  一是加强城管法治建设,推进城市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我局制定了《加强法治城管建设行动方案》。二是民主、科学的规划完善城管法规体系。健全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征求民意,汇集民智。三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局将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力争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针对存在问题,采取下列改进措施:

  (一)完善城管法规体系

  通过建立和完善规范、科学、民主的立法机制,提高城市管理领域法规规章的立法质量,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支撑。

  1.科学规划城管法规体系。既要立足当前实际又要具有前瞻性和长远发展。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所规划和制订的法规规章均建立在城市管理的实际需要和广泛的民意基础之上,各个法规规章互相之间衔接良好,科学规划和构建城管法规体系。

  2.规范立法项目立项送审程序。通过制定立法项目的立项报审制度,规范立法项目的立项、调研、征求意见、内部审查、报送立法部门审查等程序,增强对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及可操作性的论证审查,避免恣意立法和“僵尸”立法。

  3.进一步推进立法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征求民意,汇集民智。引入专家学者对立法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重大技术运用的咨询论证机制。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提高立法的民主化和专业化程度。

  4.强化立法后评估和立法监督。制定法规规章颁布实施后执行情况检查规范。每一项法规规章颁布实施一周年后,应当组织对该法规规章的执行部门进行执法检查,评估法规规章实施的社会效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问题及时启动立改废,保障法规规章的权威性和有效执行性。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依法行政的核心要求是,一切从事城市管理行政职责的人员包括领导干部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公园管理、灯光环境及综合执法等的行政职能,既不失职,也不越权,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同时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1.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局行政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确保决策制度的科学、程序的正当、过程的公开、责任的明确同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约束。

  2.建立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合法是决策的第一必备要件。设定凡是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策。将法律审查作为各单位、处室行政决策前的前置程序。同时建立健全局法制审查委员会,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会审。设立行政法律顾问制度,引入以法学专家和律师共同参与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借助外脑,进一步充分保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措施的依法性和准确性。

  3. 进一步规范执法和办案行为。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和服务理念,摆脱过度依赖“以罚代管”执法方式,综合运用指导、调解、人性化执法手段,真正体现执法的公平正义。加强全市城管综合执法操作标准化管理。制定和完善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各项执法流程及案件线索备案报告制度,重大案件上报审核制度,案件审理集体决定制度等内控制度,通过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和工作程序的规范化推动执法行为的规范化。

  4.深化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科学分析市、区、街道三种执法模式的利弊,科学统筹市、区、街道三级执法队伍人、财、物管理,合理配置城管综合执法队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进一步理顺土地监察和综合执法职责分工。建立公安城管协同执法机制,排除执法障碍,优化执法环境。实现全市城管执法工作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全市城管综合执法管理体制。

  5. 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行政过错范围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监察,严肃查处有法不依、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加强执法监察。对信访投诉、媒体披露、检察监督等反映的不规范决策,及时启动倒查机制,根据倒查结果,进行通报和问责。

  (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

  实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城管,必须切实增强我局每一位工作人员厉行法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履职能力。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建立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讲座列入每年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内容,安排时间和内容不少于全年总学习时间和内容的50%。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提拔任命前学法考核制度。把学法考勤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干部考核、任免、提拔的重要参考。

  2.建立常态化全局工作人员普法培训。根据不同工作对象和工作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讲座。建立业务处室及直属单位学法用法制度。要求各处室单位人员熟练掌握本处室、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3.搭建学法平台,建立局机关法律学习园地。每年不定期组织法律沙龙,开展法律研讨。建立法律图书电子阅览室,每年公职人员必读的法律书籍,培育公职人员法律素养,提高全局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意识和法治氛围。

  4.提升市民法治素养。按照“谁业务,谁普法”的原则,加强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城管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创新和丰富宣传方式和宣传手段,增进市民对城管法律法规及业务的关注度和知晓率。

  (四)推进法治队伍建设

  进一步优化法治城管队伍结构,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行政执法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为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管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全市城管综合执法人员队伍的政治素质,筑牢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思想基础。

  2. 优化综合执法队伍结构。合理配置城管综合执法队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统一规范城管综合执法人员公开招考的资格条件、性别比例和考试科目,增加体能测试环节,优化组织人员结构,提升队伍素质。

  3.建立完善城管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建立需求导向、全员参与、分层实施的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作风纪律等综合素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执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4.加强城管法制员队伍、城管法制研究人才建设。建立全市城管系统法律专业人才库。加强市区法制员队伍和局系统法制专员的交流与培训,充分发挥法律特长,为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

  附件:1.深圳市城市管理局201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分数表

  2.201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书面审查提交材料清单

  3.规范性文件目录

  4.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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