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城市管理局2014年6月公开招考雇员的补充公告
日期:2014-06-13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因工作需要,现对我局2014年6月10日发布的《深圳市城市管理局2014年6月公开招考雇员公告》补充如下:
1、属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至时间计算到2014年8月31日。报考后未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资格初审当日因未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而无法提供的,可提供落款时间为2013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要再提供)和《成绩单》。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