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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星级住宅区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1-09-18 14:37:45

  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深分指办〔2021〕4号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一批硬件设施配套完善、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分类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住宅区(含城中村,下同),在全市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特制定《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星级住宅区评价标准(试行)》(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评价流程

  星级住宅区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自愿申报。各住宅区可对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星级住宅区评价标准(试行)》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星级住宅区申报表》(附件2)汇总后报辖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对提出申请的住宅区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每月底汇总形成申报名单(附件3)报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的,根据评分确定星级。总分为100分,95分及以上为五星,90分至94分为四星,80分至89分为三星,低于80分不予认定。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定期向社会公布星级住宅区名单并进行授牌。

  二、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要把开展评价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宣传推广和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合理细化申报流程,主动公开申报渠道和方式,将具体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个住宅区,积极为申报对象答疑解惑,鼓励引导辖区住宅区踊跃参与。获评星级住宅区可优先参与《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奖励、住建部门绿色物业评选等活动。

  三、加强监督管理

  各区要严格把好质量关,宁缺毋滥,确保每一个星级住宅区品质过硬,切实发挥先行示范作用。对于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撤销授牌,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取消该住宅区参与《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奖励、住建部门绿色物业评选等相关活动的申报资格。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不定期开展复查工作,对分类效果巩固不力、出现回潮,经整改仍不符合标准的,予以降级或摘牌处理。

  附件:1.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星级住宅区评价标准(试行)

             2.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星级住宅区申报表

             3.生活垃圾分类星级住宅区申报名单

  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代章)              

  2021年8月24日

  (联系人:李水坤,电话:82110665,13923806789)



  附件1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星级住宅区评价标准(试行)

         区         街道         社区,住宅区:               ,联系人:            ,电话:                ,申请时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区评得分

硬件设施

(30分)

1.点位设置

1.1集中分类投放点设置合理,布点均衡,距离适中,便于投放,每组投放点服务住户不超过250户。投放点风格与周边环境整体协调,未占用消防通道,不影响人车通行。未在楼层、地下车库、公共区域等设置其他分散式垃圾桶。

4

1.投放点布点明显不均衡或距离过远或不便投放的,每发现1处扣1分;

2.每组投放点服务住户平均超过250户的,扣1分;

3.投放点占用消防通道,影响人车通行的,每发现1处扣1分;

4.在楼层、地下车库、公共区域等设置其他分散式垃圾桶的,每发现1处扣1分(按照要求在城中村沿街设置的餐厨垃圾、果蔬垃圾收集容器除外)。



1.2生活垃圾暂存点规范设置围挡,分区暂存各类垃圾,清晰标识暂存垃圾的类型,消防安全、保洁消杀等措施齐全,现场环境干净整洁,由专人管理。指定专门区域作为专项垃圾暂存点。

4

规范设置围挡、分区暂存垃圾、清晰标识垃圾类型、消防安全措施、保洁消杀措施、环境干净整洁、指定专人管理、指定专门区域作为专项垃圾暂存点,以上每缺失1项扣1分(绿化垃圾暂存点不作设置围挡要求)。



2.设施设备

2.1投放点地面硬底化,具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及除臭措施,配备洗手设施,配有分类投放指引牌。

4

地面硬底化、照明、现场无臭味、洗手设施、分类投放指引牌,以上每缺失1项扣1分。



2.2投放点配置的收集容器符合《深圳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设备技术导则》要求,或者经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认可,标志和颜色规范,摆放整齐有序,贴合紧凑。

10

1.容器不符合《深圳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点设备技术导则》且未经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认可的,每发现1处扣6分;

2.容器标志或颜色不规范或摆放不整齐的,每发现1处扣2分。



2.3投放点安装视频监控和RFID等物联感知设备并与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平台联网。

4

1.未安装视频监控和RFID等物联感知设备的,每发现1处扣2分;

2.物联感知设备未与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平台联网的,每发现1处扣2分。



2.4废旧织物回收箱合理摆放,未占用消防通道,不影响人车通行。清运及时,无满溢现象,箱体干净整洁。

4

1.回收箱摆放明显不合理或占用消防通道,影响人车通行的,每发现1处扣1分;

2.废旧织物未及时清运,出现满溢的,每发现1处扣2分;

3.箱体脏污或破损的,每发现1处扣2分。



管理水平(30分)

3.责任落实

3.1指定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有物业管理的,应指定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在每个投放点公示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类别、时间和专项垃圾暂存点位置信息以及咨询投诉电话。

3

1.未指定物业或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扣1分;

2.未在每个投放点公示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类别、时间和专项垃圾暂存点位置信息以及咨询投诉电话的,每缺失1项扣1分。



4.宣传引导

4.1住宅小区楼栋大堂、电梯间、公告栏、宣传栏,城中村入口、活动中心、广场、公告栏、宣传栏等显眼位置张贴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及宣传海报;在所有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片或电子宣传海报、标语;每年对住户开展入户宣传二次以上,每次覆盖住户不低于90%。

4

1.未在显眼位置张贴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及宣传海报的,扣2分;

2.有电子显示屏而未播放宣传片或电子宣传海报、标语的,每发现1处扣1分;

3.每年开展入户宣传每少一次扣1分,覆盖住户低于90%的不得分。



5.设施维护

5.1投放点照明正常、洗手池给排水畅通。分类设施设备功能完好、标志清晰醒目。定期保洁消杀,保持分类收集容器、洗手池、投放点周围环境干净整洁,做到无污渍、无积水、无垃圾杂物、无蚊蝇老鼠滋生。

10

1.照明不正常或洗手池给排水不畅通的,每发现1处扣4分;

2.未保持分类设施设备功能完好,标志清晰醒目的,每发现1处扣4分;

3.未保持分类收集容器、洗手池、投放点周围环境干净整洁,做到无污渍、无积水、无垃圾杂物、无蚊蝇老鼠滋生的,每发现1处扣6分。



6.家庭厨余垃圾管理

6.1家庭厨余垃圾每日定时投放时间段不少于两个,家庭厨余垃圾桶在投放时间段结束后立即密闭存放(家庭厨余垃圾误时投放点除外)。

4

1.每日定时投放时间段少于两个的,扣3分;

2.家庭厨余垃圾桶未在投放时间段结束后撤走并密闭存放的,每发现1处扣2分。



7.台账管理

7.1在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各类生活垃圾回收量、交运单位记录等有关情况。

3

在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中台账记录不全的,每发现1处扣1分。



8.有效督导

8.1夜间定时投放期间安排督导员在集中分类投放点开展督导或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引导居民有序分类投放。安排督导员的,督导员上岗前需经过培训,熟悉垃圾分类知识,掌握分类操作要求,具备引导居民准确分类投放垃圾的能力。

3

1.未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且夜间定时投放期间未安排督导员现场督导的,每发现1处扣1分;

2.督导员上岗前未经过培训的,每发现1处扣1分;

3.督导员不熟悉垃圾分类知识或未掌握分类操作要求的,每发现1处扣1分。



8.2督导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使用礼貌用语,文明待人,对未按规定分类或分类不准确的居民耐心指导其按要求分类,不主动代替分类。

3

1.督导员未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的,每发现1处扣1分;

2.督导员出工不出力,未履行指导职责的,每发现1处扣2分;

3.督导员主动代替居民分类的,每发现1处扣1分。



分类效果(40分)

9.参与率

9.1居民参与率90%以上。

6

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10.准确率

10.1分类准确率85%以上。

6

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11.满意率

11.1居民满意率80%以上。

6

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12.家庭厨余垃圾分类回收

12.1人均分出准确的家庭厨余垃圾量不少于0.1公斤/日。

10

1.人均分出家庭厨余垃圾量少于0.1公斤/日的,扣7分;

2.家庭厨余垃圾准确率按优、良、中、差四等进行评价。评价为优的,不扣分;评价为良的,扣1分;评价为中的,扣2分;评价为差的,扣3分。



13.可回收物分类回收

13.1可回收物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分类效果明显。

6

可回收物分类效果按优、良、中、差四等进行评价。评价为优的,不扣分;评价为良的,扣2分;评价为中的,扣4分;评价为差的,扣6分。



14.有害垃圾分类回收

14.1 有害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分类效果明显。

6

有害垃圾分类效果按优、良、中、差四等进行评价。评价为优的,不扣分;评价为良的,扣2分;评价为中的,扣4分;评价为差的,扣6分。



总分

(100分)

——



  说明:1.总分100分,95分及以上为五星,90分至94分为四星,80分至89分为三星,低于80分不予认定。

  2.未开展表格中“具体要求”一栏工作事项的,该项不得分。单项分数扣完为止。

  3.分类效果中“参与率”、“准确率”、“满意率”以及家庭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分类效果由住宅区、区初步评价,最终以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第三方调查结果为准。相关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参与率:在抽样范围内分类投放垃圾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

  Y=Rfi/Rt*100%

  Y: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

  Rfi:住宅区在抽样范围内分类投放垃圾的人数

  Rt: 住宅区在抽样范围内投放垃圾的总人数

  (2)准确率:在抽样范围内能够将生活垃圾按照类别全部分类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

  C=Rki/Rt*100%

  C: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Rki:住宅区在抽样范围内所有类别垃圾正确投放的人数

  Rt: 住宅区在抽样范围内投放垃圾的总人数

  (3)满意率:在抽样范围内对住宅区垃圾分类情况满意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

  Q=Rgi/Rt*100%

  Q:住宅区居民垃圾分类满意率

  Rgi:住宅区在抽样范围内对生活垃圾分类情况满意的人数

  Rt: 住宅区抽样的总人数



  附件2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星级住宅区申报表

住宅区

名称


户数


人数



街道


社区


投放点数量


详细地址


投放管理责任人


联系电话


参与率


准确率


满意率


家庭厨余垃圾分类效果


可回收物分类效果


有害垃圾分类效果


自评分数


简要介绍

(可另附页)


区城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附件3

                   区生活垃圾分类星级住宅区申报名单

序号

街道

社区

住宅区

详细地址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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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相关政策解读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星级住宅区评价标准(试行)》起草说明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星级住宅区评价标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