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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绿道建设规范》的编制说明

日期:2019-07-04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一、 任务来源

  深圳市标准化技术指导性文件《绿道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编制任务于2016年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并列为深圳市市场监督局“2018年第一批深圳市地方标准拟立项项目”,由深圳市绿化管理处、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岭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编制而成。

  二、 立项背景和意义

  自2010年1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后,珠三角地区已建成总长约1678公里的6条区域绿道,各市建设的城市绿道与社区绿道与6条区域绿道相联通,形成贯通珠三角城市和乡村的多层级绿道网络系统。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深圳积极主动地开展了绿道网建设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至2018年底共建成超2400公里各级绿道网,全市绿道密度超过1.2公里/每平方公里。

  深圳市绿道网建设充分结合良好的城市自然环境与基础设施建设,展现了绿道“原生态、新文化,活传统”的发展策略。深圳绿道建设积累了一定实践经验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绿道的政策和指引文件,如《深圳市绿道网规划建设总体实施方案》、《深圳市城市和社区绿道建设规划建设指引(试行)》、《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等,细化了绿道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等,对绿道建设整体长效运营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

  如今,绿道建设具有综合性、生态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城市规划、道路建设、园林工程等规范不完全适用,在深入调研深圳绿道现状使用中存在问题及影响因素后,系统梳理绿道建设内容和指标,制定适合深圳绿道建设的规范。《绿道建设规范》的顺利颁布填补了深圳市绿道建设规范的空白,与《绿道管理维护技术规范》共同指导深圳市绿道建设工作,为深圳市绿道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等提供依据。

  三、 编制方法

  本规范主要通过文献研究法、实地调研法、总结归纳法开展研究工作。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调研数据分析,同时在专家的指导下,从而确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元化的综合方案,形成相应的规范文本及编制说明。

  (1)文献研究:收集到的文献资料包括与绿道建设、绿道规划、城镇道路建设等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规范约30份,广东省发布一系列指引文件如《广东省绿道建设管理规定》、《广东省省立绿道建设指引》、《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等约20份,国内外相关期刊论文文献约100篇。

  (2)实地调研:课题组在深圳地区实地考察,对绿道使用者、绿道建设单位和绿道管理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等方式,调查现阶段深圳市绿道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绿道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分析归纳多层次的原因,对关键影响因素进行统计归纳。同时,借鉴新加坡、中国香港、广州、珠海等地的绿道建设经验,归纳建设要点。

  (3)总结归纳:针对前期收集的文献、规范和调研内容进行归纳、总结,编制绿道建设规范的内容。

  四、 编制过程说明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主要进行主要经历了以下五个阶段:

  (一)立项及项目规划阶段(2016年11月—2017年2月)

  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研读深圳市绿道建设的相关资料,组建编制组团队,制定编制规范的目标、范围及实施方案,确定任务分工及实施计划;搜集各类相关行政法规文件、国内外相关标准与技术规范,对搜集的相关法规、国内外标准及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分析研究。通过专题讨论会研究确定本规范需研究编制的技术框架内容及拟采取的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二)调研阶段(2017年2月—2017年4月)

  拟定调研方案和调研计划,制定调研表,课题组对深圳市各个区、各种类型的绿道展开现场调研,了解绿道建设现状及需要提升的方向,并从建设者、管理者、使用者三个角度来收集调研表,对调研结果进行汇总、分析,针对性调整标准内容框架。

  (三)草案阶段(2017年5月—2018年2月)

  编制组组织多次内部沟通会,并对绿道建设较为完善的城市进行考察,对标准条文的初稿修改完善,形成专家咨询意见稿。由深圳市绿化处组织业内专家咨询会,对标准条文的初稿修改完善,并形成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意见阶段(2018年2月—2018年8月)

  征求意见稿通过深圳市绿化处下发至市相关部委及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同时发布至深圳市城管局网站公开征集意见,并汇总征求到的相关意见。收集整理征求意见,针对各项意见提出标准化意见,并对各条意见进行处理,确定采纳与否,形成征求意见汇总表。

  (五)项目评审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2月)

  对标准进行多轮修改,形成专家评审稿,由深圳市绿化处组织专家评审会,修改完善后提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准备召开标准审定会的相关文件。

  五、 编制目的与原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深圳绿道建设要求,提升建设管理水平,促进绿道建设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二)编制原则

  (1) 以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现有发布文件为指导,与深圳绿道建设现状、国内外发展情况相结合,以此确定建设内容及要求。

  (2) 指标的确定应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能够全面指导和推进绿道建设。

  (3) 规范条文应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在编写格式上应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

  六、 主要条款依据说明

  (一)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改建绿道的建设,规定了绿道建设原则、建设内容,以及都市型、郊野型、生态型三种绿道类型的具体技术要求。绿道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由于绿道是在原有建设用地上复合建设的功能项目,其建设方式与风格受到所处区位特点影响较大,所以绿道分为郊野型、生态型、都市型三种类型,各类型指标要求根据此分类来规定,便于设计与管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章为规范中直接引用的标准文件;未直接明确引用标准文件的年号,使用过程中直接参考规定的最新版本标准。

  (三)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涉及的术语,国标中已有定义的则沿用国家现行标准中的定义;国标中没有相关定义的,则根据其在本规范中特指的含义和内容对其进行定义。

  本规范包括绿道、游径系统、绿廊系统、绿化保护带、绿化隔离带、绿道连接线等15个专业术语及定义。编写术语参考了《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粤建规函[2011]46号)、《绿道连接线建设及绿道与道路交叉路段建设技术指引》(粤建规函[2010]501号)、《绿道规划设计导则》(建城函[2016]211号)、《深圳市城市和社区绿道规划建设指引》(深规土[2011]503号)等中的相关术语,并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

  (四)主要内容

  本规范在全面调研深圳市各类型绿道的基础上,对比分析国内外城市绿道建设的经验,并从建设者、管理者、使用者三个角度解读绿道建设中的重难点问题。规范从建设原则、绿道选线、游径系统、绿廊系统、服务设施、市政设施、标识设施、智慧化建设和安全要求等方面确定适合深圳市绿道建设的技术指标体系,为新建、改建绿道提供依据。

  七、 征求意见处理汇总

  规范形成征求意见稿后,通过深圳市绿化处下发至市相关部委及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同时发布至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公开征集意见,共收到有意见或建议的复函5份共22条,有指导意义的公开征求意见表3份共7条,以及专家评审会意见38条。征求意见处理及依据详见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相关政策法规

深圳市绿道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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