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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管部门严查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日期:2017-01-12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为贯彻落实近期中央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1月11日上午11时,龙华区龙华街道执法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和街道安监、社区工作站等多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在松和新村东一巷2号商铺对面百货批发部的一个仓库内,发现存放着大量的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启动紧急工作预案,组织人员控制好现场,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经清点,现场有100万头10箱,50万头16箱,30万头10箱,20万头27箱,10万头54箱,5万头90箱,共计207箱爆竹。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烟花爆竹全部依法予以查扣,对违法经营的当事人则交由辖区派出所依法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据市城管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我市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举行大型庆祝、庆典活动而燃放烟花焰火晚会外,其他所有在特区内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在特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自行制造、仿制各种类型的烟花、爆竹,也不得擅自从外地将烟花、爆竹运进特区,也就是说我市是全面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而根据往年的执法经验,临近春节,部分商家在利益的驱使下,挺而冒险,置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顾,偷偷的非法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

  城管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春节将至,为了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市民朋友选择正确安全的方式欢度春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违反法律法规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及销售的,深圳市城管执法部门将坚决查处,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法律责任。执法部门也呼吁广大市民,一旦发现有非法存储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可拨打12319城管热线及通过“美丽深圳”微信公众号进行有奖举报,经核实有效的,执法部门将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接下来,市城管监察支队将继续组织各级城管执法部门通过开展统一执法日行动,加大排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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