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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

日期:2015-07-03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第一部分 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林业、城市市容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林业、景观灯光、城市市容综合管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方面的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负责市容整治和城中村环境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景观灯光和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承担林业资源与林业环境保护责任及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林业和城管执法方面的宣教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系统包括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市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市仙湖植物园管理处、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市绿化管理处、市绿化管理处第一管理所、市绿化管理处第二管理所、市绿化管理处第三管理所、市绿化管理处第四管理所、市绿化管理处树枝粉碎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市城市管理科学研究所、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广东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公园管理中心、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共24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1458人,实有人数1384人;离休7人,退休729人。具体如下:

  1.市城市管理局本级编制数61人,实有人数58人;离休1人,退休28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辆,均为定编车辆。

  2.市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编制数52人,实有人数48人;退休1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6辆,包括定编车辆6辆和非定编车辆20辆。

  3.市仙湖植物园管理处编制数119人,实有人数105人;退休58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9辆,包括定编车辆12辆和非定编车辆17辆。

  4.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编制数78人,实有人数72人;离休2人,退休2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车辆。

  5.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编制数110人,实有人数110人;离休1人,退休59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9辆,包括定编车辆7辆和非定编车辆12辆。

  6.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编制数58人,实有人数54人;退休26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2辆,包括定编车辆6辆和非定编车辆16辆。

  7.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编制数26人,实有人数25人;退休23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2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和非定编车辆20辆。

  8.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2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车辆。

  9.市绿化管理处编制数76人,实有人数76人;离休1人,退休52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车辆。

  10.市绿化管理处第一管理所编制数26人,实有人数26人;退休19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9辆,包括定编车辆 1辆和非定编车辆8辆。

  11.市绿化管理处第二管理所编制数25人,实有人数25人;退休3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8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7辆。

  12.市绿化管理处第三管理所编制数18人,实有人数18人;退休23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8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7辆。

  13.市绿化管理处第四管理所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20人;退休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7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6辆。

  14.市绿化管理处树枝粉碎场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4人;退休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4辆。

  15.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编制数35人,实有人数35人;退休1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0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7辆。

  16.市城市管理科学研究所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16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17.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编制数146人,实有人数131人;退休4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9辆,包括定编车辆10辆和非定编车辆39辆。

  18.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编制数11人,实有人数1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车辆。

  19.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编制数51人,实有人数44人;退休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7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4辆。摩托车13辆。

  20.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编制数25人,实有人数24人;离休1人,退休8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4辆,包括定编车辆12辆和非定编车辆12辆。

  21.广东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18人;退休1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2辆,包括定编车辆7辆和非定编车辆5辆。快艇2艘。

  22.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编制数50人,实有人数47人;退休6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3辆,包括定编车辆10辆和非定编车辆3辆。

  23.市公园管理中心编制数390人,实有人数390人;离休1人,退休293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25辆,包括定编车辆57辆和非定编车辆68辆。

  24.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编制数15人,实有人数8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3辆。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市城市管理局系统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通过强化以垃圾处理为重点的环卫建设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可持续发展后劲;2.通过公园与绿化的精细化和精品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的品质和品位;3.通过市容环境的综合治理与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秩序的国际化标准;4.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效率。

  第二部分 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5年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收入156,444.91万元,比2014年增加47,560.91万元,增长43.7%,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56,286.4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58.50万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政府性基金拨款纳入部门预算;2.增加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经费,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3.增加下坪填埋场臭气治理提升经费;4.增加垃圾渗滤液与城市污水协同处理经费;5.增加新接管南山区路灯设施维护费及电费;6.增加田头山、大鹏半岛、铁岗-石岩等三个市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护经费。

  二、支出情况

  2015年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支出156,444.91万元,比2014年增加47,560.91万元,增长43.7%。按预算单位划分,其中:市城市管理局本级11,888.44万元、市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3,212.86万元、市仙湖植物园管理处6,516.59万元、市环境卫生管理处3,126.83万元、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3,255.43万元、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18,622.27万元、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5,273.90万元、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3,569.20万元、市绿化管理处18,560.58万元、市绿化管理处第一管理所131.23万元、市绿化管理处第二管理所127.63万元、市绿化管理处第三管理所110.58万元、市绿化管理处第四管理所110.94万元、市绿化管理处树枝粉碎场106.22万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3,379.05万元、市城市管理科学研究所1,026.35万元、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26,906.54万元、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1,183.01万元、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2,510.47万元、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2,198.42万元、广东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383.16万元、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455.16万元、市公园管理中心38,896.10万元、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1,893.94万元。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22,162.34万元、公用支出5,826.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53.68万元、项目支出124,002.43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政府性基金拨款项目列入部门预算;2.增加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经费,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3.增加下坪填埋场臭气治理提升经费;4.增加垃圾渗滤液与城市污水协同处理经费;5.增加新接管南山区路灯设施维护费及电费;6.增加田头山、大鹏半岛、铁岗-石岩等三个市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护经费。

  第三部分 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一、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市城市管理局本级预算11,888.4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090.50万元、公用支出465.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8.27万元、项目支出10,114.11万元。

  (一)人员支出1,090.5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65.5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8.2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0,114.11万元,具体包括:

  1.园林绿化业务2,520.6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绿化改造、创生态园林城市、创国家森林城市、深圳绿化提升行动绩效考评等业务。

  2.林业业务20.00万元,主要用于深圳市城市林业发展策略研究。

  3.环境卫生业务200.00万元,主要用于三不管地带环境卫生、修缮整治等业务。

  4.城市综合管理业务4,388.31万元,主要用于市容环境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爱国卫生管理、生态文明和其他综合管理等业务。

  5.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业务205.0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综合执法业务。

  6.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665.87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7.严控类项目20.4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业务。

  8.预算准备金800.0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9.其他项目293.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更新购置及机关后勤服务等。

  二、市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

  市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预算3,212.8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757.55万元、公用支出244.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27万元、项目支出2,090.05万元。

  (一)人员支出757.5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44.9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2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090.05万元,具体包括:

  1.园林绿化业务1,838.55万元,主要用于绿地管养、山林抚育、安全生产、防火、保安服务、设施设备维护更新、环境修缮整治、花卉栽培与科研等业务。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45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业务。

  三、市仙湖植物园管理处

  市仙湖植物园管理处预算6,516.5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743.70万元、公用支出290.47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331.62万元、项目支出4,150.80万元。

  (一)人员支出1,743.7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90.4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331.6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4,150.80万元,具体包括:

  1.园林绿化业务3,915.1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绿地管养、卫生保洁、安全生产、防火、保安服务、科研科普活动、园内零星维修及综合管理等业务。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25.83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9.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业务。

  四、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预算3,126.8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080.90万元、公用支出342.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3.02万元、项目支出1,459.98万元。

  (一)人员支出1,080.9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42.9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3.0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459.98万元,具体包括:

  1.环境卫生业务1,424.24万元,主要用于环卫管理、安全生产、余泥渣土处置、设施设备维护更新、环境修缮整治等业务。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1.00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14.7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业务。

  五、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

  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预算3,255.4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760.25万元、公用支出525.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5.43万元、项目支出684.13万元。

  (一)人员支出1,760.2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525.6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5.4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684.13万元,具体包括:

  1.生活垃圾处置业务676.2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安全维护及保险、办公场地修缮及物业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4.90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3.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业务。

  六、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

  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预算18,622.2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67.94万元、公用支出 169.7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3.32万元、项目支出17,411.23万元。

  (一)人员支出867.9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69.7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3.3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7,411.23万元,具体包括:

  1.环境卫生业务16,719.29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填埋运营、填埋气体收集运行、填埋场臭气治理提升、垃圾渗滤液与城市污水协同处理、渗滤液处理和深度处理运行及日常生产运行维护等业务。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690.14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1.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业务。

  七、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

  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预算5,273.9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97.07万元、公用支出133.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68万元、项目支出 4,607.59 万元。

  (一)人员支出397.0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33.5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5.6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4,607.59万元,具体包括:

  1. 环境卫生业务4,342.98万元,主要用于病死禽类处置、粪渣收运及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及外运、场区运行及设施维护等业务。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59.56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 严控类项目5.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业务。

  八、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

  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预算3,569.2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00.09万元、公用支出35.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10万元、项目支出3,172.20万元。

  (一)人员支出300.0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5.8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10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3,172.20万元,具体包括:

  1.环境卫生业务2,741.9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宣传与推广、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小区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推广第三方监管、公众教育培训及制定厨余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等业务。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430.26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九、市绿化管理处

  市绿化管理处预算18,560.5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839.36万元、公用支出369.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2.85万元、项目支出14,978.42万元。

  (一)人员支出2,839.36万元(包括市绿化管理处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第一管理所、第二管理所、第三管理所、第四管理所及树枝粉碎场人员支出),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69.9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2.8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4,978.42万元,具体包括:

  1.园林绿化业务10,013.94万元,主要用于绿化管养业务、绿化改造植树业务、设施设备维护更新、环境修缮整治、安全生产、防火、保安服务及综合管理业务。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4,962.75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1.7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业务。

  十、市绿化管理处第一管理所

  市绿化管理处第一管理所预算131.23万元,包括公用支出94.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0万元、项目支出32.24万元。

  (一)公用支出94.3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三)项目支出32.24万元,为园林绿化业务32.24万元,主要用于绿地管养、安全生产、三防及环境修缮整治和设备更新维护。

  十一、市绿化管理处第二管理所

  市绿化管理处第二管理所预算127.63万元,包括公用支出88.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6万元、项目支出31.67万元。

  (一)公用支出88.7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三)项目支出31.67万元,为园林绿化业务31.67万元,主要用于绿地管养、安全生产、三防、保安服务及环境修缮整治和设备更新维护。

  十二、市绿化管理处第三管理所

  市绿化管理处第三管理所预算110.58万元,包括公用支出70.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7万元、项目支出34.09万元。

  (一)公用支出70.9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三)项目支出34.09万元,为园林绿化业务34.09万元,主要用于绿地管养、安全生产、三防及综合管理等业务。

  十三、市绿化管理处第四管理所

  市绿化管理处第四管理所预算110.94万元,包括公用支出72.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4万元、项目支出37.85万元。

  (一)公用支出72.8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2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三)项目支出37.85万元,为园林绿化业务37.85万元,主要用于绿地管养、安全生产、三防、保安服务及环境修缮整治和设备更新维护。

  十四、市绿化管理处树枝粉碎场

  市绿化管理处树枝粉碎场预算106.22万元,包括公用支出27.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4万元、对项目支出78.32万元。

  (一)公用支出27.6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2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三)项目支出78.32万元,为园林绿化业务78.32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三防、环境修缮整治和设备更新维护。

  十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部门预算3,379.0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65.11万元、公用支出327.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63万元、项目支出2,389.47万元。

  (一)人员支出565.1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27.8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6.6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389.47万元,具体包括:

  1.城市管理执法业务2,348.5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管执法监察业务、重点区域路面市容环境管理业务、公安城管民政联合执法业务、养犬专项管理业务、综合后勤管理业务及其它城市管理执法业务。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37.62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3.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业务。

  十六、市城市管理科学研究所

  市城管科研所预算1,026.3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49.20万元、公用支出36.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31万元、项目支出699.78万元。

  (一)人员支出249.2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6.0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31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699.78万元,具体包括:

  1.城市综合管理业务695.98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宣传教育、信息化系统维护、城管科研等业务。

  2.严控类项目3.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业务。

  十七、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

  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预算26,906.5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077.23万元、公用支出491.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6.63万元、项目支出23,961.56万元。

  (一)人员支出2,077.2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91.1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6.6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3,961.56万元,具体包括:

  1.城市照明环境业务 21,905.49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照明路灯电费、景观照明设施电费及维护费补贴、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维护与改造、路灯设施维护、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设施设备更新、安全生产及综合管理等业务。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056.07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十八、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本级预算1,183.0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60.87万元、公用支出49.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20万元、项目支出943.31万元。

  (一)人员支出160.8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9.6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20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943.31万元,具体包括:

  1.环境卫生业务55.00万元,主要用于对市民收缴乱张贴违法小广告的奖励业务。

  2.城市综合管理业务700.91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字化城管维护、信息化系统维护、数字城管业务拓展及调研、全市数字城管操作员及采集员业务培训等。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84.89万元, 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4.严控类项目2.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业务。

  十九、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

  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管理处部门预算2,510.4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634.79万元、公用支出107.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68万元、项目支出1,638.52万元。

  (一)人员支出634.7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07.4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9.6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638.52万元,具体包括:

  1.园林绿化业务1,380.9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绿地管养、卫生保洁、安全生产、护林防火、环境修缮整治、地质科研及科普活动等业务。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57.54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预算2,198.4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81.28万元、公用支出222.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57万元、项目支出1,509.72万元。

  (一)人员支出381.2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22.8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5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509.72万元,具体包括:

  1.林业业务1,475.4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和监测、森林消防宣传和培训、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测报、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和防控、动植物保护管理、湿地资源保护规划、信息系统维护及其他辅助林业执法工作。

  2.园林绿化业务32.6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消防训练基地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3.严控类项目1.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业务。

  二十一、广东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广东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预算1,383.1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10.19万元、公用支出85.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53万元、项目支出922.77万元。

  (一)人员支出310.1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85.6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5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922.77万元,具体包括:

  1.林业业务839.2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自然保护区动植物保护管理及科研、自然保护区生态宣传教育、设施设备维护更新、环境修缮整治及其他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82.05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1.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业务。

  二十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预算2,455.1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795.75万元、公用支出323.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02万元、项目支出1,220.60万元。

  (一)人员支出795.7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23.7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0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220.60万元,具体包括:

  1.林业业务1,006.3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林业执法监督检查及处罚、林区社会秩序管理、信息化系统维护及其他辅助林业执法工作。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06.81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7.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业务。

  二十三、市公园管理中心

  市公园管理中心预算38,896.1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6,029.85万元、公用支出 1,199.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3.79万元、项目支出30,133.07万元。

  (一)人员支出6,029.8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199.3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33.7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30,133.07万元,具体包括:

  1.园林绿化业务21,014.23万元,主要用于绿地管养、山林抚育、安全生产、防火、保安服务、设施设备维护更新、环境修缮整治、花卉栽培、科研与花展、园区辅助业务、机械类游乐设备运营外包、生产用水电、办公用房租赁及管理等业务。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9,118.84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十四、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预算1,893.9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20.74万元、公用支出49.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86万元、项目支出1,700.93万元。

  (一)人员支出120.7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9.4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86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700.93万元,具体包括:

  1.林业业务1,662.69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动植物保护管理及科研,信息化系统维护,设施设备维护更新、环境修缮整治,野生动物救治、监测及宣传,安全生产、防火、保安服务等业务。

  2.园林绿化业务23.81万元,主要用于绿地管养、改造、植树、山林抚育等业务。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2.64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4.严控类项目1.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业务。

  第四部分 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有关要求,2015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按总投资预算作为虚拟指标下达单位,便于招标采购需要,跨年度项目编制分年度预算,实际预算编制及指标下达按当年实际可支付规模进行。据此,2015年市城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虚拟指标)部分共计77,008.21万元,按当年实际可支付部分下达实际指标共计53,949.17万元,指标剩余23,059.04万元。剩余经费指标根据实际支付情况申请安排,切实解决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偏慢问题。

  同时,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控制年度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规模,2015年部门预算中新增安排了“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市城市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城市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业务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23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23.90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49.6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数122.78万元,比2014年减少33.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国内外相关部门道路绿化管理、绿道管理、公园管理、林业管理、野生动植物管理、森林防火管理、综合执法管理、城市综合整治管理、路灯及灯光环境管理、户外广告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处理管理、爱国卫生管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化管理、宣传教育科研、体制机制创新、对口扶贫等对口部门和单位来深交流学习用餐、住宿等。

  (2)广东省绿道论坛、第19届国际植物学大会筹备等大型活动及会议接待。

  2015年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求,严格按照《深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行公务接待活动,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1,501.12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516.56万元。2015年市城市管理局系统共有车辆409台,主要包括一般公务活动用车、行政执法车、森林消防车、垃圾处理推土机、绿化作业车、路灯高空作业车等。车辆主要用于:全市道路绿地管理、城市绿道的建设和检查、生态景观林建设和检查、公园管理和建设、林业治安、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森林消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城中村综合整治管理、市容环境综合考核、路灯及灯光维护与巡查、路灯设施接管移交、垃圾减量分类宣传和管理、爱国卫生检查考核、数字化城市管理及对口扶贫等工作。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2014年市城市管理局系统共有7家单位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32台,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六部分 市城市管理局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根据《关于巩固市容环境提升成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府〔2012〕8号)及《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南山区路灯管理所有关职责及机构人员划转问题的通知》(深编办〔2014〕58号),从2015年起,将深圳市南山区路灯管理所有关职责及机构人员划转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共划入在职人员20名,划入南山区路灯设施维护经费及路灯电费3,521.31万元。

  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项目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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