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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

日期:2014-10-17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职责及范围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职能有:(一)负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市容整治和城中村环境整治工作;(二)负责景观灯光和户外广告设施管理;(三)组织实施公共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四)承担林业资源与林业环境保护责任;(五)组织指导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管理森林公安工作;(六)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

  我局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24家。包括: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本级)、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深圳市城市管理科学研究所、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深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深圳市绿化管理处(本级)、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第一管理所、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第二管理所、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第三管理所、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第四管理所、深圳市绿化管理处树枝粉碎场、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本级)、深圳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深圳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深圳市仙湖植物园管理处、深圳市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深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深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广东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其中公园管理中心含莲花山公园、笔架山公园、深圳湾公园、中心公园、东湖公园、南山公园、马峦山郊野公园、塘朗山郊野公园等37家公园,37家公园中,28家公园已开放,9家公园正在筹建中。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2471.75万元,较2012年减少744.03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81.13万元,占3.28%,较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1.4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4.68万元,占8.69 %,较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72.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175.94万元,占88.03%,其中车辆更新费326.82万元,运行费1849.12万元,较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559.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2013年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部门预算安排87.98万元,全年安排出国(境)团组7批次,其中:出国4批次19人,赴香港3批次48人,实际发生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出国经费支出81.13万元,较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1.48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1.赴法国参加第八届IAG国际地貌学会议,访问奥地利艾森武尔瑾地质公园。

  2.访问丹麦胡奥斯大学,瑞典吉乌斯植物园,与国际知名植物学家交流,学习举办植物学大会经验,为我市2017植物学大会做准备。

  3.赴土耳其参加第十一届国际民族植物学大会,访问以色列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

  4.参加广东省林业厅组团,赴俄罗斯学习参加森林防火技术与管理培训。

  5.2012年赴俄罗斯电传单(释:电传单即当地入境批准函件)。

  6.赴香港参加参加2013年香港迎春花卉展览。

  7.赴香港考察调研警察和法院配合城管执法的做法和经验。

  8.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组织的赴港对口培训。

  (二) 2013年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4.68万元,较2012年减少172.89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用于迎接文博会、高交会、慈展会、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查、生态园林城市迎检、全国卫生城市复查、全市环卫工人节等大型的会议、活动接待。

  用于国内相关部门道路绿化管理、绿道管理、公园管理、林业管理、野生动植物管理、森林防火管理、综合执法管理、城市综合整治管理、路灯及灯光环境管理、户外广告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处理管理、爱国卫生管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化管理、宣传教育科研、体制机制创新、对口扶贫等对口部门和单位来深交流学习用餐等。

  用于国外植物园等专家来深交流接待。

  (三) 2013年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75.94万元。较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559.66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1. 2013年更新生产用车23台,经费支出326.82万元。

  2.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2013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49.12万元。

  (1)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车辆构成:1.5吨人货车、的士头人货车、3吨大货车、森林消防车、垃圾处理推土机、路灯高空作业车等生产用车335台,行政执法车59台,中巴车21台,一般公务活动用车136台(含主要用于巡查生产的公务活动用车),合计551台。

  (2)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车辆主要用途包括:

  用于全市道路绿地管理。负责管辖18条主干道和市民中心CBD区域,对全市公共绿地进行业务指导。

  用于城市绿道的建设和检查。在大力建设城市绿道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绿道的管护运营。

  用于生态景观林建设和检查。2013年完成总建设里程为124.96公里、建设面积为35642亩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任务。

  用于公园管理和建设。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开园,地质公园博物馆向公众免费开放,红岗公园、梅林山公园部分开放。保护、建设等工作获得国土资源部“全国一流”及省国土资源厅“全省第一”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用于林业治安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全年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15次,覆盖我市150个大型社区,结合开展“保护候鸟”等专项行动,先后破获“10.21”利用航空非法运输贩卖麻雀、“11.6”西乡大铲湾非法猎鸟以及“09.02”特大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等一批重要案件。

  用于森林消防。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培训,全年受训人数超过800人次。全年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10月23日至25日,市森林消防支队赴江门参加森林火灾救援,受到省政府有关部门表彰。

  用于市容环境综合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实施方案,初步建立起区、街道、社区城管工作长效机制。总结推广莲花街道、龙城街道的管理经验,形成基层管理新模式,修订颁布《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科学优化依法行政许可流程。收回立柱广告21块,拍卖立柱广告5块。对口岸范围、T3航站楼户外广告进行优化,打造窗口门户地段户外广告风景线。

  用于行政执法。以“三打两建”工作为契机,相继组织开展了清理整治非法养殖、私宰窝点、废品收购、地沟油、乱摆卖、余泥渣土、非法燃气、非法养犬、非法办学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广一站式办证点,简化养犬办证程序,全市养犬登记办证率比上年度大幅上升近50%。公安城管民政联合执法大队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75人次。劝离流浪乞讨露宿人员805人次。

  用于路灯及灯光维护、巡查。按照《深圳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改造LED路灯4万盏。维护管理市区450栋楼宇的景观灯光。

  用于垃圾减量分类宣传和管理。完成全市527个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单位(小区)创建任务,初步建立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系统,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86.1吨/日。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统一收运处理专项执法,全市废弃食用油脂收集率41.5%。

  用于垃圾处理、余泥渣土管理、垃圾处理费收缴、环卫行业监管等工作。

  用于爱国卫生检查考核。2013年新创建省级卫生村12个,市级卫生村11个,对我市获得省(市)卫生村(社区)称号满3年以上的270个村(社区)进行全面复查。

  用于数字化城市管理。推广视频技术在数字城管业务上的应用,提高了快速处置能力;开通数字城管案件网上查询功能,建立和完善数字城管网站案件查询系统;组建数字城管督察队,加大对全市各街道办重点路段的督查督办力度,推动各责任单位快速处理城管问题;推进市、区数字城管功能拓展升级。全年共受理各类城市管理案件1303064宗,立案1287319宗,结案1242937宗,结案率为99.76%。

  用于对口扶贫。2013年,按照要求完成了对对口扶贫单位陆丰市甲东镇后洪村的对口帮扶任务。

  三、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4年,城市管理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转变作风,提振精神,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城市管理的全过程,努力打造城市管理的“深圳质量”,把深圳建设成为美丽中国的典范城市。

  2014年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1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14年开始,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按零基预算,年初不安排预算,实际支出时,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由市财政委据实安排使用。由于出国计划审定晚于部门预算编制,因此各单位201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

  根据工作需要,2014年拟安排以下出国(境)计划:

  1. 参加在英国举行的第二届“城市树木研究会议”,赴英格兰和爱尔兰与皇家邱(植物)园、爱丁堡植物园和都柏林爱尔兰国家植物园等进行交流。

  2. 参加“中非生物多样性国际会议”并推介第十九届国际植物学大会。

  3. 赴加拿大参加世界地质公园大会。

  4. 赴美国参加LED城市照明技术研讨会议。

  5. 赴香港考察学习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的常态化执法机制。

  6. 按照市领导有关要求,与经信委、市场监管委组团赴香港考察早餐车及流动摊贩管理经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56万元,较2013年预算减少155万元。201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市委市政府《实施细则》,控制公务接待数量,严格公务接待标准。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018万元,较2013年预算减少266万元。2014年,我局将继续加强车辆管理,积极响应绿色出行号召,严格按市政府要求减少公车出行,节约车辆运行费用。

  附表:

  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职责及范围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职能有:(一)负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市容整治和城中村环境整治工作;(二)负责景观灯光和户外广告设施管理;(三)组织实施公共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四)承担林业资源与林业环境保护责任;(五)组织指导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管理森林公安工作;(六)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

  我局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24家。包括: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本级)、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深圳市城市管理科学研究所、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深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深圳市绿化管理处(本级)、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第一管理所、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第二管理所、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第三管理所、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第四管理所、深圳市绿化管理处树枝粉碎场、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本级)、深圳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深圳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深圳市仙湖植物园管理处、深圳市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深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深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广东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其中公园管理中心含莲花山公园、笔架山公园、深圳湾公园、中心公园、东湖公园、南山公园、马峦山郊野公园、塘朗山郊野公园等37家公园,37家公园中,28家公园已开放,9家公园正在筹建中。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2471.75万元,较2012年减少744.03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81.13万元,占3.28%,较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1.4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4.68万元,占8.69 %,较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72.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175.94万元,占88.03%,其中车辆更新费326.82万元,运行费1849.12万元,较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559.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2013年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部门预算安排87.98万元,全年安排出国(境)团组7批次,其中:出国4批次19人,赴香港3批次48人,实际发生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出国经费支出81.13万元,较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1.48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1.赴法国参加第八届IAG国际地貌学会议,访问奥地利艾森武尔瑾地质公园。

  2.访问丹麦胡奥斯大学,瑞典吉乌斯植物园,与国际知名植物学家交流,学习举办植物学大会经验,为我市2017植物学大会做准备。

  3.赴土耳其参加第十一届国际民族植物学大会,访问以色列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

  4.参加广东省林业厅组团,赴俄罗斯学习参加森林防火技术与管理培训。

  5.2012年赴俄罗斯电传单(释:电传单即当地入境批准函件)。

  6.赴香港参加参加2013年香港迎春花卉展览。

  7.赴香港考察调研警察和法院配合城管执法的做法和经验。

  8.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组织的赴港对口培训。

  (二) 2013年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4.68万元,较2012年减少172.89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用于迎接文博会、高交会、慈展会、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查、生态园林城市迎检、全国卫生城市复查、全市环卫工人节等大型的会议、活动接待。

  用于国内相关部门道路绿化管理、绿道管理、公园管理、林业管理、野生动植物管理、森林防火管理、综合执法管理、城市综合整治管理、路灯及灯光环境管理、户外广告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处理管理、爱国卫生管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化管理、宣传教育科研、体制机制创新、对口扶贫等对口部门和单位来深交流学习用餐等。

  用于国外植物园等专家来深交流接待。

  (三) 2013年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75.94万元。较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559.66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1. 2013年更新生产用车23台,经费支出326.82万元。

  2.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2013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49.12万元。

  (1)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车辆构成:1.5吨人货车、的士头人货车、3吨大货车、森林消防车、垃圾处理推土机、路灯高空作业车等生产用车335台,行政执法车59台,中巴车21台,一般公务活动用车136台(含主要用于巡查生产的公务活动用车),合计551台。

  (2)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车辆主要用途包括:

  用于全市道路绿地管理。负责管辖18条主干道和市民中心CBD区域,对全市公共绿地进行业务指导。

  用于城市绿道的建设和检查。在大力建设城市绿道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绿道的管护运营。

  用于生态景观林建设和检查。2013年完成总建设里程为124.96公里、建设面积为35642亩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任务。

  用于公园管理和建设。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开园,地质公园博物馆向公众免费开放,红岗公园、梅林山公园部分开放。保护、建设等工作获得国土资源部“全国一流”及省国土资源厅“全省第一”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用于林业治安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全年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15次,覆盖我市150个大型社区,结合开展“保护候鸟”等专项行动,先后破获“10.21”利用航空非法运输贩卖麻雀、“11.6”西乡大铲湾非法猎鸟以及“09.02”特大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等一批重要案件。

  用于森林消防。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培训,全年受训人数超过800人次。全年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10月23日至25日,市森林消防支队赴江门参加森林火灾救援,受到省政府有关部门表彰。

  用于市容环境综合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实施方案,初步建立起区、街道、社区城管工作长效机制。总结推广莲花街道、龙城街道的管理经验,形成基层管理新模式,修订颁布《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科学优化依法行政许可流程。收回立柱广告21块,拍卖立柱广告5块。对口岸范围、T3航站楼户外广告进行优化,打造窗口门户地段户外广告风景线。

  用于行政执法。以“三打两建”工作为契机,相继组织开展了清理整治非法养殖、私宰窝点、废品收购、地沟油、乱摆卖、余泥渣土、非法燃气、非法养犬、非法办学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广一站式办证点,简化养犬办证程序,全市养犬登记办证率比上年度大幅上升近50%。公安城管民政联合执法大队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75人次。劝离流浪乞讨露宿人员805人次。

  用于路灯及灯光维护、巡查。按照《深圳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改造LED路灯4万盏。维护管理市区450栋楼宇的景观灯光。

  用于垃圾减量分类宣传和管理。完成全市527个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单位(小区)创建任务,初步建立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系统,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86.1吨/日。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统一收运处理专项执法,全市废弃食用油脂收集率41.5%。

  用于垃圾处理、余泥渣土管理、垃圾处理费收缴、环卫行业监管等工作。

  用于爱国卫生检查考核。2013年新创建省级卫生村12个,市级卫生村11个,对我市获得省(市)卫生村(社区)称号满3年以上的270个村(社区)进行全面复查。

  用于数字化城市管理。推广视频技术在数字城管业务上的应用,提高了快速处置能力;开通数字城管案件网上查询功能,建立和完善数字城管网站案件查询系统;组建数字城管督察队,加大对全市各街道办重点路段的督查督办力度,推动各责任单位快速处理城管问题;推进市、区数字城管功能拓展升级。全年共受理各类城市管理案件1303064宗,立案1287319宗,结案1242937宗,结案率为99.76%。

  用于对口扶贫。2013年,按照要求完成了对对口扶贫单位陆丰市甲东镇后洪村的对口帮扶任务。

  三、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4年,城市管理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转变作风,提振精神,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城市管理的全过程,努力打造城市管理的“深圳质量”,把深圳建设成为美丽中国的典范城市。

  2014年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1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14年开始,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按零基预算,年初不安排预算,实际支出时,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由市财政委据实安排使用。由于出国计划审定晚于部门预算编制,因此各单位201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

  根据工作需要,2014年拟安排以下出国(境)计划:

  1. 参加在英国举行的第二届“城市树木研究会议”,赴英格兰和爱尔兰与皇家邱(植物)园、爱丁堡植物园和都柏林爱尔兰国家植物园等进行交流。

  2. 参加“中非生物多样性国际会议”并推介第十九届国际植物学大会。

  3. 赴加拿大参加世界地质公园大会。

  4. 赴美国参加LED城市照明技术研讨会议。

  5. 赴香港考察学习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的常态化执法机制。

  6. 按照市领导有关要求,与经信委、市场监管委组团赴香港考察早餐车及流动摊贩管理经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56万元,较2013年预算减少155万元。201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市委市政府《实施细则》,控制公务接待数量,严格公务接待标准。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018万元,较2013年预算减少266万元。2014年,我局将继续加强车辆管理,积极响应绿色出行号召,严格按市政府要求减少公车出行,节约车辆运行费用。

  附表:

  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职责及范围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职能有:(一)负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市容整治和城中村环境整治工作;(二)负责景观灯光和户外广告设施管理;(三)组织实施公共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四)承担林业资源与林业环境保护责任;(五)组织指导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管理森林公安工作;(六)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

  我局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24家。包括: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本级)、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深圳市城市管理科学研究所、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深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深圳市绿化管理处(本级)、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第一管理所、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第二管理所、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第三管理所、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第四管理所、深圳市绿化管理处树枝粉碎场、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本级)、深圳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深圳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深圳市仙湖植物园管理处、深圳市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深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深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广东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其中公园管理中心含莲花山公园、笔架山公园、深圳湾公园、中心公园、东湖公园、南山公园、马峦山郊野公园、塘朗山郊野公园等37家公园,37家公园中,28家公园已开放,9家公园正在筹建中。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2471.75万元,较2012年减少744.03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81.13万元,占3.28%,较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1.4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4.68万元,占8.69 %,较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72.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175.94万元,占88.03%,其中车辆更新费326.82万元,运行费1849.12万元,较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559.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2013年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部门预算安排87.98万元,全年安排出国(境)团组7批次,其中:出国4批次19人,赴香港3批次48人,实际发生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出国经费支出81.13万元,较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1.48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1.赴法国参加第八届IAG国际地貌学会议,访问奥地利艾森武尔瑾地质公园。

  2.访问丹麦胡奥斯大学,瑞典吉乌斯植物园,与国际知名植物学家交流,学习举办植物学大会经验,为我市2017植物学大会做准备。

  3.赴土耳其参加第十一届国际民族植物学大会,访问以色列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

  4.参加广东省林业厅组团,赴俄罗斯学习参加森林防火技术与管理培训。

  5.2012年赴俄罗斯电传单(释:电传单即当地入境批准函件)。

  6.赴香港参加参加2013年香港迎春花卉展览。

  7.赴香港考察调研警察和法院配合城管执法的做法和经验。

  8.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组织的赴港对口培训。

  (二) 2013年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4.68万元,较2012年减少172.89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用于迎接文博会、高交会、慈展会、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查、生态园林城市迎检、全国卫生城市复查、全市环卫工人节等大型的会议、活动接待。

  用于国内相关部门道路绿化管理、绿道管理、公园管理、林业管理、野生动植物管理、森林防火管理、综合执法管理、城市综合整治管理、路灯及灯光环境管理、户外广告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处理管理、爱国卫生管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化管理、宣传教育科研、体制机制创新、对口扶贫等对口部门和单位来深交流学习用餐等。

  用于国外植物园等专家来深交流接待。

  (三) 2013年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75.94万元。较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559.66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1. 2013年更新生产用车23台,经费支出326.82万元。

  2.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2013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49.12万元。

  (1)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车辆构成:1.5吨人货车、的士头人货车、3吨大货车、森林消防车、垃圾处理推土机、路灯高空作业车等生产用车335台,行政执法车59台,中巴车21台,一般公务活动用车136台(含主要用于巡查生产的公务活动用车),合计551台。

  (2)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车辆主要用途包括:

  用于全市道路绿地管理。负责管辖18条主干道和市民中心CBD区域,对全市公共绿地进行业务指导。

  用于城市绿道的建设和检查。在大力建设城市绿道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绿道的管护运营。

  用于生态景观林建设和检查。2013年完成总建设里程为124.96公里、建设面积为35642亩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任务。

  用于公园管理和建设。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开园,地质公园博物馆向公众免费开放,红岗公园、梅林山公园部分开放。保护、建设等工作获得国土资源部“全国一流”及省国土资源厅“全省第一”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用于林业治安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全年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15次,覆盖我市150个大型社区,结合开展“保护候鸟”等专项行动,先后破获“10.21”利用航空非法运输贩卖麻雀、“11.6”西乡大铲湾非法猎鸟以及“09.02”特大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等一批重要案件。

  用于森林消防。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培训,全年受训人数超过800人次。全年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10月23日至25日,市森林消防支队赴江门参加森林火灾救援,受到省政府有关部门表彰。

  用于市容环境综合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实施方案,初步建立起区、街道、社区城管工作长效机制。总结推广莲花街道、龙城街道的管理经验,形成基层管理新模式,修订颁布《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科学优化依法行政许可流程。收回立柱广告21块,拍卖立柱广告5块。对口岸范围、T3航站楼户外广告进行优化,打造窗口门户地段户外广告风景线。

  用于行政执法。以“三打两建”工作为契机,相继组织开展了清理整治非法养殖、私宰窝点、废品收购、地沟油、乱摆卖、余泥渣土、非法燃气、非法养犬、非法办学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广一站式办证点,简化养犬办证程序,全市养犬登记办证率比上年度大幅上升近50%。公安城管民政联合执法大队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75人次。劝离流浪乞讨露宿人员805人次。

  用于路灯及灯光维护、巡查。按照《深圳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改造LED路灯4万盏。维护管理市区450栋楼宇的景观灯光。

  用于垃圾减量分类宣传和管理。完成全市527个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单位(小区)创建任务,初步建立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系统,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86.1吨/日。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统一收运处理专项执法,全市废弃食用油脂收集率41.5%。

  用于垃圾处理、余泥渣土管理、垃圾处理费收缴、环卫行业监管等工作。

  用于爱国卫生检查考核。2013年新创建省级卫生村12个,市级卫生村11个,对我市获得省(市)卫生村(社区)称号满3年以上的270个村(社区)进行全面复查。

  用于数字化城市管理。推广视频技术在数字城管业务上的应用,提高了快速处置能力;开通数字城管案件网上查询功能,建立和完善数字城管网站案件查询系统;组建数字城管督察队,加大对全市各街道办重点路段的督查督办力度,推动各责任单位快速处理城管问题;推进市、区数字城管功能拓展升级。全年共受理各类城市管理案件1303064宗,立案1287319宗,结案1242937宗,结案率为99.76%。

  用于对口扶贫。2013年,按照要求完成了对对口扶贫单位陆丰市甲东镇后洪村的对口帮扶任务。

  三、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4年,城市管理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转变作风,提振精神,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城市管理的全过程,努力打造城市管理的“深圳质量”,把深圳建设成为美丽中国的典范城市。

  2014年局本级及下属24家单位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1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14年开始,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按零基预算,年初不安排预算,实际支出时,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由市财政委据实安排使用。由于出国计划审定晚于部门预算编制,因此各单位201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

  根据工作需要,2014年拟安排以下出国(境)计划:

  1. 参加在英国举行的第二届“城市树木研究会议”,赴英格兰和爱尔兰与皇家邱(植物)园、爱丁堡植物园和都柏林爱尔兰国家植物园等进行交流。

  2. 参加“中非生物多样性国际会议”并推介第十九届国际植物学大会。

  3. 赴加拿大参加世界地质公园大会。

  4. 赴美国参加LED城市照明技术研讨会议。

  5. 赴香港考察学习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的常态化执法机制。

  6. 按照市领导有关要求,与经信委、市场监管委组团赴香港考察早餐车及流动摊贩管理经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56万元,较2013年预算减少155万元。201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市委市政府《实施细则》,控制公务接待数量,严格公务接待标准。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018万元,较2013年预算减少266万元。2014年,我局将继续加强车辆管理,积极响应绿色出行号召,严格按市政府要求减少公车出行,节约车辆运行费用。

  附表:

  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 

  2013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决算数

  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数

  备注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471.75

  81.13

  214.68

  2175.94

  2174

  0

  156

  2018


  注: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2.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5.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201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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