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统一我市居民类垃圾处理费计费方式的通告
日期:2017-09-12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统一我市居民类生活垃圾处理费计费方式的通知》(深发改[2017]1063号),为更好地体现“污染者付费”和“公平负担”原则,我市居民类生活垃圾处理费将统一计费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居民类生活垃圾处理费统一采用“排污水量折算系数法”计费,收费标准为0.59元/立方米(按排污水量计收)。其他事项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二、市、区城管部门及其委托代收费的供水企业应严格按新的计费方式做好居民类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计费和征收,并做好新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供水中间层”用户应严格按照新的计费方式计征居民类用户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三、新的计费方式自2017年9月1日起(9月抄见水量)实施。
四、若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可拨打0755-82170080进行咨询和投诉。
特此通告。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