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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管综合执法形象策划推广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日期:2020-12-14 17:35:45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城市管理科学研究所拟对深圳市城管综合执法形象策划推广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城管综合执法形象策划推广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128

中标供应商:深圳晶报传媒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对原协议“工作内容”中的以下内容:

1、微信每周策划一次专题稿,图文推送和采编报道,每次8条;微博每天2-5条。推送内容:针对甲方工作动态及相关工作进展,进行跟踪式报道,辅以网络化语言文字的包装,增加文章可读性和趣味性的同时保持严谨性和专业性。合作期内共完成制作手绘漫画(12个)、图文对话(12个)、长图海报(12个)。

2、合作期内,结合甲方工作时间和节假日等重大节点,策划主题线下宣传活动(6次),制作新媒短视频(12个)、互动小游戏(6个)、全景 VR(2个)、网络视频直播(6次),结合线下活动的开展与实施,全方位一体化扩大甲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让社会各界在第一时间了解甲方工作动态,领略甲方工作风采,分享甲方工作成果。

双方最终确认修改为:

1、微信每周策划一次专题稿,图文推送和采编报道,每次8条;微博每天2-5条。推送内容:针对甲方工作动态及相关工作进展,进行跟踪式报道,辅以网络化语言文字的包装,增加文章可读性和趣味性的同时保持严谨性和专业性。合作期内共完成制作手绘漫画(2个)、长图海报(2个)。

2、合作期内,结合甲方工作时间和节假日等重大节点,策划主题线下宣传活动(3次),制作新媒短视频( 45个)、互动小游戏(2个)、全景 VR(2个)、网络视频直播(6次),结合线下活动的开展与实施,全方位一体化扩大甲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让社会各界在第一时间了解甲方工作动态,领略甲方工作风采,分享甲方工作成果。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3、此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宣传工作需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城市管理科学研究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厦

联系电话:0755-83916006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4812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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