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协调、监督、指导、考核、培训等工作,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与街道综合执法有关的工作任务。
2.建立健全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和会商机制。
3.承担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研究制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等指标要求,并组织落实。
4.统筹制定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年度培训计划、执法计划等,并组织落实。
5.统筹衔接上级关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组织开展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的考核。
6.统一制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
7.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养犬管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门前三包)管理工作。
8.承担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