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废弃的年花年桔应当尽可能根据植物特性移植栽培;没有移植价值或者无法移植的,作为日常废弃的花卉绿植处理,通过粉碎处理后再加工可当做肥料。废弃的年花年桔回收后,按照“花、泥、盆”进行分类拆解,可以进行资源化利用。可以存活的年桔进行复植;枯死的年花年桔与辖区园林绿化垃圾进行粉碎堆肥处理;分离出来的泥运往复植点再利用;分离出来的花盆交由园林企业回收利用或免费提供市民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