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市容管理

城市照明分区控制要求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日期:2025-07-30 11:45:15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答:根据《城市照明建设规划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CJJ/T307-2019),城市照明分区控制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亮(照)度水平。为突出重要城市照明对象的视觉形象,形成良好的视觉秩序,在同一城市照明分区内进行城市照明对象亮(照)度水平分级,级差不宜过大,不破坏视觉界面的连贯性。控制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相关规定,并应根据城市规模、照明分区和载体特征进行调整。

  2.光源颜色。可分为禁止彩光、局部彩光及光色不限等类型。禁止彩光指允许对城市照明对象设置除彩色光外的任意色温光色;局部彩光指允许对城市照明对象在使用任意色温光色的基础上,局部使用彩光;光色不限指允许对城市照明对象使用包括大面积彩光在内的任意光色。

  3.照明动态。可分为禁止动态、禁止剧烈动态、动态不限等类型。禁止动态指照明动态模式为静止不变的状态,不允许光色和亮度的任何变化;禁止剧烈动态指照明动态模式设有可变化的程序,但仅允许光色和亮度呈较低频率的变化或渐变;动态不限指照明动态模式设有可变化的程序,允许光色和亮度呈现较高频率的变化或跳变。城市照明总体结构应体现城市空间布局,是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重要照明要素叠加的结果。城市照明总体结构可包括重要的城市轴线、中央商务区、商业设施集中区、文化设施集中区和重要的滨水空间等。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