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现行《深圳市公共用地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权公开出让管理规定》(深府规〔2025〕4号),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的公共用地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权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期满后符合相关规定的,可重新组织公开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