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现行《深圳市公共用地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权公开出让管理规定》(深府规〔2025〕4号),出让人在组织公开出让前应制定出让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案内容应包括: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权出让底价,户外广告设施布点位置,所承载的公共建(构)筑物(设施)权属、用途等信息,适合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形式、规格等。其中,出让底价需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