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林荫道建设规范(DB4403/T 520—2024)》第4.2.1条,新建道路或新增绿带的林荫道在5年~8年内、现状绿带改扩建的林荫道在3年~5年内应满足以下要求:在道路红线范围内,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树冠覆盖率不小于90%;在道路红线范围内四车道以上的道路树冠覆盖率不小于35%,或者具有4排及以上且胸径大于15cm的行道树;四车道的道路树冠覆盖率不小于 50%;四车道以下道路树冠覆盖率不小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