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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7日垃圾分类专题访谈听众问题汇总

日期:2015-12-07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网友:我记得以前垃圾是分四类,怎么分类办法又变成三类了?

  垃圾分类事务管理中心宣教部部长刘荣杰:由于厨余垃圾占生活垃圾总量的50%以上,容易腐烂,产生臭气,因此,自2012年以来,我市把厨余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处理作为工作重点,实行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四分类。对居民分出来的厨余垃圾主要采用小型处理机就地处置和利用中转站建设相对集中处置设施进行处理。但两年多的实践,目前厨余垃圾还做不到全面推广,主要是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个是厨余垃圾处理技术还存在瓶颈。我市厨余垃圾成分复杂,杂质含量、油脂含量、水分、盐分含量较高,国外引进处理技术易出现水土不服现象。二是厨余垃圾盐分及油分较高,堆肥产品存在卫生指标不达标、肥效不高的问题,难以获得销售许可,产品出路问题还没有解决。三是严重缺乏处理设施。我市已建、在建及规划建设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只能解决餐饮酒楼和单位食堂的餐饮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厨余垃圾只能暂不分类,作为其他垃圾以焚烧或填埋方式处理。

  前期已经开展了垃圾四分类的区域和居民小区,具备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的,依然可以把厨余垃圾单独分出来。

  网友:你好,请问如果我想分类可是物业又没做这个事,想分都没法分,听说现在有法律规定,能让他配合吗?垃圾分类毕竟是环保事业,很多人都想做。

  刘荣杰:在居民小区做垃圾分类,物业公司的角色非常重要,它们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小区分类的效果好坏。一些做的比较好的小区,比如万科的天景花园、桂苑等,由于物业管理好,工作到位,很多居民积极配合垃圾分类,效果就特别好。

  根据《管理办法》,不同场合里,垃圾分类有不同的责任人。对于住宅区,全体业主为责任人,实行物业管理的,《管理办法》尤其明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约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要求及标准。作为责任人,物业要承担设置分类收集容器、指导居民分类投放、报送台账等工作。对于促进物业做好这项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来,一个是未来将通过物业管理协会把垃圾分类有关要求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评级、优秀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等,第二个是按照《管理办法》对反责任人义务的物业进行处罚。通过多种方式充分调动物业开展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网友:什么事定时定点相对集中投放

  刘荣杰:今年,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将每个星期六确定为我市的“资源回收日”,住宅小区(城中村)在每个星期六的固定时段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安排适当的活动场地、工作人员及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统一集中回收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织物等可回收物和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通过持续、规律、便民的“资源回收日”活动,引导居民养成在家中暂时存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并在“资源回收日”集中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

  网友:“资源回收日”要怎么做啊

  刘荣杰:每周六是我市“资源回收日”,小区统一集中回收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织物等可回收物和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引导居民养成在家中暂时存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并在“资源回收日”集中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未来我们是希望借鉴“美国再生银行”模式,引进专业企业商业运作,以返还积分兑换服务等方式引导居民参与“资源回收日”,建立起经济、高效的可回收物系统。

  网友:家里换掉的旧家具是哪类?能处理吗

  刘荣杰:《管理办法》第十四、十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公示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抛撒生活垃圾。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妥善处理。

  目前有部分区已经在试行大件垃圾的回收处理工作。条件成熟的时候会开放渠道提供上门回收服务。未来的设想是采取市政清扫或清运服务企业收运、委托废旧家具处理企业预约上门回收等方式,将分类收集的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经适当拆解破碎后进入生活垃圾收运渠道转运处理。

  网友:家里抽屉几个旧手机放了几年了,网上说电池污染环境危害很大,不敢乱丢,有处理途径吗

  刘荣杰:要特别感谢您这样环保意识强的市民朋友。其实在刚才谈到的“资源回收日”活动,废电池、废荧光灯管也是可以在周六一起收集的,我们设置了有害垃圾分类容器,统一收集,统一回收。这两类有害垃圾都有相应的处理设施,具备了无害化处理的能力。其他类型的有害垃圾在完善末端处理设备之前,还是按照原来的方式投放。

  网友:对于路人游客等个人乱丢垃圾行为,怎么监督?会不会出现取证难、处罚难的情况?

  刘荣杰:对路人、游客等个人乱丢垃圾行为,可采取街道综合执法队流动执法、视频监控、市民监督举报等多种方式锁定证据,按规定作出处罚。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并被行政处罚的,还将当作不良行为记录,纳入征信系统。还将通过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志愿者、督导员等对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同时,将要求路人、游客等乱丢行为发生地的责任人,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切实履行义务,提高其管理范围内的垃圾分类水平。在加强正面宣传的同时,还将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让违法当事人体会到:乱丢垃圾,不仅罚款,还很丢人,减少乱丢垃圾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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