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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分类中心组织开展“城管法制宣传周——垃圾分类法规专场”宣传活动

日期:2018-12-04 17:34:00 信息来源: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垃圾分类宣传走进群众中间,游戏互动穿插知识问答,还有专业人员面对面答疑解惑……12月4日上午,“深圳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暨“城管法制宣传周--垃圾分类法规专场”在福田区莲花山公园举行。

  本次活动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主办,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承办,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协办。深圳市城管局副局长冯增军,市城管局下属各单位相关负责人、法制员、文明使者、30名美丽深圳志愿者以及近300多名市民参与了活动。

  活动现场,除了趣味普法掀起垃圾分类小高潮之外,展板上通报的2018年深圳垃圾分类执法成效更是引起广泛关注。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深圳共开展垃圾分类执法行动2923次,处罚案件91宗。  

 多手段、立体化宣教:全力将垃圾分类送到市民身边

  活动当天,深圳市分类中心在现场中心区域设置了一面签名墙,10名志愿者召集市民在签名墙签下自己的名字,并写下对垃圾分类的期待与建议。

  为激发市民学习垃圾分类知识的热情,深圳市分类中心还特设游戏互动环节。市民只要在志愿者的组织下领取画有不同垃圾的卡片,并将“垃圾”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内,就有机会领取抽奖卡和纪念品,游戏设一、二、三等奖。

  为进一步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分类中心展台前还摆放了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志愿者现场向居民派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并答疑解惑。与此同时,分类中心还派出专业人员,重点对物业公司、企业食堂、餐饮企业等单位提供垃圾分类相关业务咨询。

  深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活动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普及垃圾分类有关法律法规,展板展示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

  深圳市城管局副局长冯增军也来到现场与工作人员和市民朋友亲切交流,他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能让更多市民知法守法。谈到垃圾分类法治宣传,冯增军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深圳市城管局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能够让广大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文明习惯,遵守垃圾分类规章制度,一旦发生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共处罚91宗违法案件: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法走向常态化

  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之外,是深圳市近一年来,在垃圾强制分类领域,接连打出的系列“组合拳”。

  从1月8日起,深圳市城管局在全市范围首次开展为期一周的深圳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对象聚焦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和生活垃圾运输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首次专项执法检查采取了敬告式执法方式,针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并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改正。

  缓冲期结束后,紧接着从1月13日起,深圳市城管局推出专项检查“回头看”,针对违法对象——尤其是收到过责令整改通知书仍未限期整改的违法行为人,开出正式罚单进行了处罚,最高罚款10000元。

  为切实强化垃圾分类实效,随后深圳还建立起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执法常态化机制。具体而言,一是通过“行走深圳”一线工作法,市区分组开展不打招呼、直插一线的不定期走访检查,并建立问题台账;二是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沟通机制,将发现的案源及时反馈给执法部门进行立案督办;三是鼓励市民共同监督,市民发现问题可向深圳市城管局微信公众号“美丽深圳”爆料,或拨打城管热线“12319”进行举报。

  截至目前,深圳十区共开展垃圾分类执法行动2923次,出具整改通知书1252单,处罚案件91宗。其中,开展执法行动最多的龙华区,共开展544次,出具整改通知书793

单,处罚案件19宗。龙岗区开展执法行动544次,出具整改通知书113单,处罚案件3宗。

  首次公示违法企业:最高罚款5万,还计入诚信档案

  伴随执法工作不断深入,为进一步引起各单位垃圾分类责任人和垃圾收集企业的广泛重视,倒逼责任人和相关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理工作,深圳市城管局还联合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首次在信用网上对垃圾分类违法信息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的8宗案件中,涉及5家企业单位和3名责任人,分别是上海至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嘉卓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港健伟风管工程(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宏祥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广州雅鼎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尹盛、陈伟明、王浩瀚。

  8宗案件均发生在龙岗和坪山,处罚日期为2017至2018年,处罚事由包括“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未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或者地点”“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等,其中,深圳市宏祥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由于“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被罚款人民币5万元。

  处罚依据为《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

  深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深圳市区城管局将继续联合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对接受处罚的垃圾分类违法案件进行公示,并会同经贸信息、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协调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加强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城管局正在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地方立法计划。目前,《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条例(草案)》已初步形成,正处在研究、推进阶段。这意味着不久的将来,深圳将用法律义务推行强制分类,用严格的罚则保障强制分类的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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