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蒲公英校园”建设,加强蒲公英教师 队伍培养,我中心制定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蒲公英教师管理 办法(试行)》(附件 1)和《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蒲公英教师课 程体系》(附件 2),现予以印发,请各区遵照执行。
附件:1.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蒲公英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2.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蒲公英教师课程体系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
2021 年 8 月 26 日
(联系人:秦艺兮,联系电话:22380623,18820177260)
附件1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蒲公英教师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2 深圳市蒲公英教师课程体系.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