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市、区主管部门将从热心公益的志愿者中选聘社会监督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工作。社会监督员的职责有:
(一)根据生活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要求,对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二)宣传介绍垃圾分类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争取公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
(三)参与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政策、制度、规定,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四)承担与垃圾分类监督相关的其他工作。
社会监督员将向社会公开聘请,首次聘请人数为100人,后续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增减,聘任条件如下: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有较丰富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带头遵守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法律、法规,践行生活垃圾分类。
(二)关心生活垃圾分类事业,热心社会公益,了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四)善于听取和反映市民的意见,敢于依据职责实施监督。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18—65 周岁以内,可以胜任社会监督的工作要求。
招募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8月1日,市民可在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官方网站中垃圾分类板块的“我要参与”栏目中下载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并发送至邮箱fenlei@cgj.sz.gov.cn,即报名成功。之后我们会对通过招募筛选的名单进行公示,更多详细情况可关注城管局官方微信号“美丽深圳”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