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以改善人居环境、节约资源、推动绿色发展、提升社会文明水平,让更多可以被循环利用的可回收物回归生产环节,降低碳排放,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低碳绿色发展。

日前,《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公布,这是深圳在城市垃圾分类管理上的又一次“智变”。与此同时,全市聚焦分类设施运维、生活垃圾清运处置等治理难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让“智变”转化成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质变”。
据了解,在硬件设施管理上,《修正草案》做出了更符合实际需求的调整。对于不少市民而言,此前生活垃圾严格的“定时定点”投放制度曾带来些许不便。原条例严禁在住宅区居住楼层公共区域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这一“楼层撤桶”政策在新规中得以延续。但同时,《修正草案》放宽了其他公共区域的限制,明确只要符合相关配置规范,即可设置收集容器。这意味着,除了住宅区居住楼层以外的部分,例如楼下或地下车库等公共空间,在保证环境整洁的前提下,有望为居民提供更便利的投放条件。此外,新规鼓励在住宅区、商场、超市、公园等场所,广泛设置智能回收设施或便民回收点。
自2020年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依托常态化整治、智慧化赋能、全民化参与并举的工作模式,六年来,我市垃圾分类行动稳步提质增效。2025年,深圳创新推出“深i回收”品牌智能回收箱,通过统一标识,采用智能化手段,让分类回收看得见、摸得着,更以有偿回收、聚废为宝的创新模式吸引更多人群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实现居民少跑路、回收企业收得多,形成“分类回收—资金激励—全民参与”的良性循环,促进可回收物循环利用。
目前,全市6000余个住宅区高标准设置了约2.1万个集中分类投放点,配置各类垃圾收运车辆3000余台,实行专车专运,有效避免“前分后混”。同时,围绕“深i回收”智能回收体系已建成58个可回收物中转站、8个分拣中心,布设超5600台智能回收箱,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50%以上。

随着《修正草案》的公布至最终实施,深圳也将迈入垃圾分类2.0时代,逐步从“有没有”向“好不好”升级。6月15日,深圳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开展首日,龙华区率先对违规小区做出处罚,责令其及时整改,以严管严查推动《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落地见效。据悉,今年我市将陆续开展三轮专项执法行动,以检验制度短板,针对部分区域分类设施管理不规范、厨余垃圾分类不到位、混收混运等问题,集中攻坚并巩固既有成果。同时,结合“回头看”机制建立长效监管体系,避免重蹈覆辙。
现场参与执法监督的市人大代表肖幼美对本次行动给予高度肯定。她表示,“垃圾不够烧不用分类”等谣言持续传播,当前部分市民垃圾分类意识有所弱化,此次专项执法可谓“及时雨”,十分必要。既强化警示教育,也压实管理方主体责任,以刚性执法明确导向,重申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有力助推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常态长效开展。
数据显示,2025年深圳日均产生各类生活垃圾的总量约3.8万吨,其中可回收物日均处理量约1.4万吨,通过再生循环实现垃圾的变废为宝;厨余垃圾日均处理量5500余吨,通过厌氧、堆肥等处理技术实现资源化利用;有害垃圾日均处理量300多公斤,通过专业渠道进行无害化降解处理;其余约1.87万吨其他垃圾,则通过焚烧发电实现全量安全兜底处置,实现经分流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后的生活垃圾全量焚烧“零填埋”,资源化利用率达88.65%。
深圳正是通过长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中占比约50%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精准分离,实现源头减量,大幅减少了进入末端焚烧设施的其他垃圾处理量。如果停止垃圾分类,进入焚烧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将大幅增加,目前我市每天约2万吨的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将无法实现全量兜底。
垃圾分类不仅是末端治理,更离不开前端的源头减量。《修正草案》在这一方向上展现了更强的决心。新规将“绿色低碳”理念深度植入消费环节,明确要求餐饮服务和配送提供者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推行“光盘行动”,并继续严禁主动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等餐具。同时,商品包装必须遵守强制性标准,坚决对过度包装说“不”。此外,新规还将触角延伸至农产品供应链,在批发市场、超市等推行“净菜上市”,从根源上减少厨余垃圾的产生。
日拱一卒,功不唐捐。垃圾分类是一场全民持久战,从“垃圾围城”到原生垃圾“零填埋”,从末端处置到全链条循环,多年来,深圳在建设“无废城市”的路上不断突围,化废为宝,在“碳减排”的考验中给出了“圳”式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