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办法》)号召,提高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8月7日至9日,盐田区各街道组织义工开展以“践行垃圾分类,共建美好盐田”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专项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盐田区结合实际,采取“四步走”的方式推动激励申报专项宣传走深走实。一是印制数千份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申报指引宣传单张,并制作申报指引电子版供各街道义工分享至朋友圈、微信群,普及《激励办法》相关细则,营造出浓厚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申报宣传氛围。二是在辖区每台互联网+智能垃圾分类回收设备上,投放激励申报指引及宣传海报,进一步提高辖区住宅小区(城中村)宣传的覆盖面。三是各街道组织义工在辖区人流集中点设置固定宣传点,通过横幅、派发宣传单张等方式,讲解激励申报指引内容,面对面、手把手指导有意向申报的居民了解申报流程。四是各街道组织义工逐门逐户开展宣传,实地科普申报指引。
据统计,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各街道的义工在盐田街道、梅沙街道、沙头角街道、海山街道、中英街管理局共计完成70余个小区、城中区及商业区点位宣传,入户宣传900余户,派发单页2000余张。参与活动的居民纷纷表示,分好类有奖拿能大大提升居民的参与热情,同时也表示会不断提升垃圾分类意识,学会正确投放生活垃圾,养成定时定点的投放习惯,争做垃圾分类标兵,为创建美好盐田贡献一己之力。
据了解,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于2019年11月正式实施。对此,盐田区积极响应,每年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286万元。用于奖励辖区垃圾分类成效显著的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并根据激励对象不同,分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和“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激励方式为通报表扬和资金补助相结合。
2021年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申报周期即将开启,正式申报时间为9月中旬至11月初。具备条件的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可主动向辖区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对象推荐上报至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街道办事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根据辖区名额择优确定候选激励对象;候选激励对象名单在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经公示的激励对象如无异议,由区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并实施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