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为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综合部、人事部、计划财务部、技术发展部、市容设施部、道路照明部、景观照明部、户外广告部、一所至五所等13个内设机构。目前履行如下职责:
一是承担拟订市容景观(包括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户外广告、城市家具等,下同)规划、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的事务性工作,对各区进行业务指导。
二是承担直管范围内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三是协助开展市容景观设施设置的日常监管和市容景观专项整治工作。
四是完成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