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行“三度”执法 打造“温暖城管”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17 11:24:15

  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积极探索基层执法实践的人民性,将柔性、共商、民主融入执法过程,坚持“三度”执法——执法办案有法度、执法行为有力度、执法过程有温度,创新推行“一案三审”、“会商式”执法、“城管e普法”和“城管执法提醒”等举措,打造“温暖城管”品牌,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执法办案有法度,推行“一案三审”机制。实行“案件初审+重大法治审核+集体审议机制”,办案、审案、定案“三权”分离;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定810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控自由裁量,约束公权力。同时,创设“城管e普法”云课堂,向执法服务对象推送“场景化、情节化”典型案例,开展普法进社区、进工地活动,以案释法,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两年来,共制作推送普法视频750期,累计点击量超1000万,受众400余万人(次)。

  执法行为有力度,推行“会商式”执法。建立“4+N”对话模式,“4”即城管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施工单位、市民代表,“N”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在开工3日前以及接到市民投诉时,组织相关利益各方开展“圆桌对话”,换位思考,共同制定方案,化解矛盾。

  执法过程有温度,推行“执法前置”服务模式。实行“执法提醒”制,出台《“济南城管执法提醒”工作机制指导意见》,依托移动“云MAS”短信平台,推送违法事实、法规条款,实现教育为先、处罚在后。今年5月以来,通过发送“执法提醒”,整改轻微违法问题1000余件,及时整改率达100%。实行跨部门联合“体检”制,联合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综合查一次,联合“体检”、问题交底、法律交底,推动项目“问题多角度、一次全整改”。实行“四张清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制度,确定35条“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在法定范围内给予纠错空间。通过这些举措,实现了执法活动提醒在前、检查在前、交底在前,执法重心前移。

  近年来,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实施推广“三度”执法模式,将单一执法变为共商共治,将末端处罚变为前置服务,执法队伍形象明显改善,社会认可度显著提升。

  “三度”执法、“圆桌对话”和“城管e普法”连续三年被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全省推广,其中,“城管e普法”典型做法入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八五”普法典型案例。“三度”执法典型做法被山东大学列入“大思政课”教学案例,走进课堂。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