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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日期:2025-02-21 10:15:42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一)制定《条例》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要深入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公园作为城市绿地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完善城市功能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开展公园立法,推动公园事业高质量发展,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二)制定《条例》是推动深圳建设公园城市的实际需要。近年,我市深入践行公园城市理念,全力推进“山海连城计划”,率先实现中部公园群“五园连通”,大力发展“公园+”新模式,持续强化公园与周边空间的连通,公园城市建设成效明显。截至2023年底,我市公园数量达1290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4.69平方米,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1%。有必要及时制定出台《条例》,系统总结、固化我市公园城市建设的经验做法,顺应公园事业发展的新形势,为加快建设全域公园城市,打造“山海连城绿美深圳”,实现公园即城市、城市皆公园的人居愿景提供法治依据。

  (三)制定《条例》是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公园作为城市的公共产品,是市民游憩健身、休闲娱乐的重要公共场所,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为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有必要通过公园立法,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品质优良、全民友好、便捷可达的全域公园体系,从绿化景观到设施配备,从环境卫生到公众服务,在公园的每一个细节上、细微处体现对人民群众需求的细腻考量,全方位、多层次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市民从家中走向户外,从城市走向自然,享受山海连城美好生活,享受更好绿色生态福利。

相关政策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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