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城管部门实施“十条禁令”和“十不准”
日期:2023-08-14 10:58:33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8月9日,记者从宿迁市城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推动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行动,宿迁市日前发布了《宿迁市乡镇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十条禁令”》《宿迁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管(辅助)人员“十不准”》(以下分别简称“十条禁令”“十不准”)。市民若发现基层综合执法人员及辅助管理人员有违反“十条禁令”“十不准”的行为,可向城管部门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十条禁令”要求,宿迁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严禁无证从事执法工作;严禁故意损毁相对人物品;严禁非法查封、扣押、处置相对人物品和乱罚款;严禁吃、拿、卡、要;严禁私用执法车辆;严禁恐吓、辱骂、殴打相对人;严禁任性和违规执法;严禁选择性执法;严禁办理人情案、关系案;严禁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
“十不准”要求,宿迁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管(辅助)人员不准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不准恐吓、辱骂、殴打行政相对人;不准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不准从事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经营活动;不准受雇于其他个人、组织;不准滥用或者超越职权;不准拖延履行或者不履行管理职责;不准工作时间饮酒、酒后上岗执法;不准着制服时执法服饰标识不全、混穿、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准从事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处于执法力量下沉基层的第一线,是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基层综合执法队伍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直接影响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效能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拥有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基层综合执法队伍,是做好基层治理工作的前提和保证。近年来,宿迁市把规范基层综合执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推进基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基层执法培训体系和智慧执法建设、强化基层执法监督等,补齐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各种短板,全力推进基层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022年,针对乡镇(街道)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不顺、职责不明、监管乏力、执法不规范、队伍形象不佳等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市、县(区)、乡镇(街道)一体化“统起来、管起来、严起来”原则,市城管局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载体,以构建城市治理“1+5+X”标准体系为抓手,按照“党建引领、法治为要、规范为纲、服务为本”的工作思路,大力践行“精管善治”理念,牵头一体推进市、县(区)、乡镇(街道)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着力抓重点、攻难点、提效能、强作风,全面构建了机制健全、职责明晰、队伍过硬、执法严格、保障有力、监督到位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全市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和队伍形象得到整体提升,打造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特别讲文明的“三特一讲”宿迁城管执法队伍新特质。
据悉,2022年以来,全市城管系统组织基层综合执法人员开展教育培训32场、8000余人次,打造了10个基层综合执法示范点。市城管局获评住建部2022年度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
狠抓基层队伍建设,树立文明执法形象。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城管系统将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等重点任务,全覆盖排查突出问题,一揽子制定整改措施,系统性推进治理提升,坚决清理执法事项服务外包、清退损害队伍形象的协管人员、严查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制定覆盖全员、贯穿全年的培训方案,大力开展职业素养、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警示教育等培训活动,常态化组织军事化训练,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政治素养、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此外,将围绕“六个一”目标,聚焦“五大任务”,瞄准“四个明显提升”,扎实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提升年“五大行动”,全面巩固提升宿迁城管系统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城管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