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宗生:深入推进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 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城
日期:2023-08-21 10:09:04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济南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的内在要求。今年以来,市城管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坚持高点站位,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依法依规行政,不断深化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贡献城管法治智慧。
坚持高站位,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济南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深入推进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出台《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建设高质量法治城管(20222024年)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法治责任保障,并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上传达学习,统一部署,要求局党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要求武装头脑,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觉自愿地规范行政行为。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每年集中学法5次以上。
坚持高标准,规范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坚持科学民主合法决策,严格依照程序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通过网站公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征求社会意见,保证公众参与;对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组织专家论证,进行风险评估;推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顾问制度,由律师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通过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济南市城管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2022年召开39次局党组会议、7次局长办
公会集体研究局重大工作事项,主动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全程参加会议,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做好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档案管理等工作,并跟踪执行情况,落实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坚持高要求,全面依法履行部门职能。建章立制,统筹规范城管立法,在前期出台5部济南市城管法规规章的基础上,修订《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制定《济南市城市照明管理条例》。优化组织结构,注重部门规范化建设,内设机构、下属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调整,均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制度,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市城管局共有权责事项590项,不存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和市场准入壁垒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落实信用公示和信用修复工作,推进“智慧监管”,完善城市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慎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为100%。
坚持高质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局296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规范性制度,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动态管理并推行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健全执法协同机制。落实“721工作法”,积极推广“1+5+N”前置式“服务+执法”新机制,共建成“城管工作站”68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实施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度,实施“首违不罚”“轻微不罚”。
坚持高水平,推动普法工作走向深入。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全市城管系统“八五”普法意见和市城管局年度普法计划,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全生产法规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各类学法考法活动,开展各类法治讲座,以案释法,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