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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知!春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日期:2022-01-11 09:23:18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1月10日,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了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表示将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期间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通告指出,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等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部门将依照规定对当事人处以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对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责成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如果有单位和个人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将依法收缴烟花爆竹,并根据有关法规对责任人予以治安处罚;对单位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严禁在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携带、运输烟花爆竹,对非法携带运输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公安将依法处理。

  禁止燃放,首先要保证禁止生产。通告指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深圳市范围内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经营活动。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将对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追究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擅自销售烟花爆竹的,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将依法处理。

  深圳鼓励市民举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行为。如果发现有人在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可以直接向各区公安分局和辖区派出所、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辖区市场监管所、各区应急管理局、各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街道执法队举报,也可直接进行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

  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12350(举报非法生产、储存、经营)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22222110(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

  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15(举报无照销售)

  市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12328(举报非法运输)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12319(举报非法销售、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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