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占用风雨连廊下方步行道
日期:2022-01-12 09:57:17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近日,深晚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地铁连廊管理,解决步行通道被占用的问题,确保通道畅顺,提高市民出行品质,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公安交警局三部门联合出台了《加强深圳市轨道站点周边风雨连廊下方步行通道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已于2021年12月底正式实施。
近年来,深圳大力加强风雨连廊建设,提升市民轨道接驳出行舒适性。但随着深圳电动自行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私人自行车等各类非机动车数量增加,风雨连廊下方步行通道被占用的问题日益凸显,部分风雨连廊的功能难以有效发挥。
《意见》规定,为解决风雨连廊被侵占问题,提升轨道站点周边步行环境、规范自行车停放区设置等被列为整治重点。依据法律法规中明确界定的部门职责,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公安交警局以及各区政府等相关单位具体实施。
根据《意见》,自行车停放区不得占用风雨连廊下方步行通道,目前风雨连廊现状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要及时清理。(深圳晚报2022年01月12日星期三A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