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1-12-28 11:47:01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深圳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转发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并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于2021年1月、2021年6月、2021年8月、2021年12月,集中学习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开启法治中国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纪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求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找到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的根本指导、根本方法,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全局干部中广泛开展学习。2021年9月3日,印发《关于在局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中央文献出版社)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会议精神。全局系统干部职工,迅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讨论,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强调的“11个坚持”,深刻领悟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我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情况。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指导作用,深入学习了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行政执法工作等九大体系的要求,为下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奠定了基础。
(二)落实我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对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 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我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一览表,明确责任分工,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一是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落地实施。2021年3月24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决定》,明确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执法主体调整、具体实施时间要求、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执法保障等。2021年9月1日,我市街道办事处实现以自己名义开展原城管综合执法事项和规划土地监察事项执法(坪山区除外)。2021年11月,盐田、光明等区政府相继发布公告,12月1日起,辖区街道办事处以自己名义开展黑网吧、河道、房屋租赁、建筑废弃物等4类事项执法。二是组织实施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活动,市级法治宣传教育星级基地评选活动。民法公园被评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同时被评为广东省“‘七五’普法十佳法治公园”。三是在全市布局垃圾分类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全市已建成市、区、街道各类科普教育场馆24个,其中市级2个,区级10个,街道级12个,累计接待市民33万人次,为垃圾分类科学普法创造了一批高质量教育宣传基地。
(三)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根据《深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出台我局《落实深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一览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督导。深入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指导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更好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深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一)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一是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5月6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就新修改的行政处罚法展开学习研讨,法制处处长汇报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九大亮点内容及修订的背景,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组织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60人参加广东省住建厅专题法制讲座视频会议,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不断提高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邀请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版)》专题讲座,使执法人员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行政处罚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城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一是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调研工作,调研组到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指导各单位申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二是局长办公会集体学习《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对照《规定》内容及解读,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制度。三是组织修订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我局2015年印发的《深圳市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专门组织召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座谈交流会,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共20余人参加会议。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一是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全面优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以来,预审网上申请件共296份预审驳回201份,预审通过95份,其中占用城市绿地73份,迁移砍伐树木22份(其中包括即办件3份,退件4份),办结93份;全年接听有效咨询电话约2500宗。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在《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改中,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反复论证评估、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合法性审查,在认真研究上位法的基础上,收集、梳理立法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为城市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开展“破难题、开新局”攻坚行动工作,制定《深圳市城市管理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五年计划(2021—2025)》。三是严格贯彻落实《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时清理我局组织实施的不适应工作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我局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经梳理,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个,暂不需要废止或修订。四是全面清理内部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建立优化协同高效的行政机关体制机制。2021年以来,我局对近年来出台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拟保留29项、废止3项、修订37项、新增制定26项,相关清理工作有序推进。五是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3月24日下午,专门召开局党组会议,审议确定《打造世界著名花城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深圳市公园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深圳市智慧城管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三个事项纳入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六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从执法着装、执法用语、执法文书、执法检查、案件办理、行政强制措施、处罚执行全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具体的行业执法指引和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避免同“案”不同“罚”。着重加大砍伐树木、侵占绿地等案件查处力度,2021年共查处非法侵占、破坏绿化案件总计712宗,砍伐、迁移、修剪案件71宗,处罚金额共计154余万元。七是推进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梳理编制18项475条行政执法事项下放街道。制定并出台《深圳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正规化建设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十不准》等制度,加强对全市74个街道的日常协调、监督、指导、考核、培训等工作。2021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街道办事处以自己名义执法。八是组织召开全市严格规范城管执法工作部署会,就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区、各街道综合执法部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水平。积极换位思考,增加同理心,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组建市级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纠察队,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对全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督察,重点检查队容风纪,对标志标识混乱、着装不整、内务管理不规范等行为开具督察通知书,并进行通报,共实地督察10个区74个执法队96次,开具《督察通知书》50份,开展 “回头看”十余次。九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在城管大厦门口放置执法投诉举报箱;在局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了电子信箱、热线电话,且保持畅通。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网址已链接至“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十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宗,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宗。其中,行政诉讼主要涉及行政复议决定、合同纠纷等方面。被提起行政诉讼后,主动了解当事人诉求,回应当事人质疑,及时化解矛盾。同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十一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印发《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普法依法治理要求。邀请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局系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宪法专题讲座,约200余人次参加。组织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202人,开展网上学法用法考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其中“蒲公英计划”普法项目荣获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加强宪法学习,大力开展12.4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当天累计接受民法、垃圾分类、文明养犬等法律法规问题咨询3000余人次,发放宪法、民法典、垃圾分类、文明养犬、扫黑除恶等宣传折页5000余份,宣传册6000余份。十二是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强化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局系统及处级干部2021年度学法考试,参与率100%,优秀率100%。进一步完善局属各单位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目前,局直属单位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局机关3名公职律师。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回顾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有部分工作存在一定不足,尤其是与我市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新形势、新要求尚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各街道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参差不齐,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需不断加强;三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有待进一步加深;四是城市管理领域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年度主要安排。一是加快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城管法律体系。继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草案)》修订工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工作。严格对照《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加强对全市各街道执法队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评查,进一步提升街道执法部门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三是加强案件数据实时对接。严格按照网上办案系统要求,及时全面录入并报送案件信息。发现案件异常情况及时督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四是加强执法过程音像记录。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和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深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指引》,提高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水平,保证音像记录材料质量。五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强化信息公开规范意识,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法治城管建设组织领导。二是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修订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我局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六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今年以来,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宗,主要涉及行政复议决定、合同纠纷等方面。七是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八是总结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找差距、补短板,结合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新的高度,为法治示范城市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