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猎捕野生动物可究刑责
日期:2015-03-31 11:06: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为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2014年5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从2014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5年内,在全市范围禁止使用任何工具猎捕陆生野生动物。但《通告》发布以来,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仍时有发生,深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将加大打击力度,对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
设立禁猎区后,在深圳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视情节的轻重,森林公安可对非法猎捕者采取强制措施,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从而有效打击非法滥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已开通了“深圳野生动物保护”微信公众号,广大市民可以通过此微信公众号咨询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野生动物分类知识、野生动物救护,同时提供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建议。市民发现非法猎捕、贩卖运输、收购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可拨打110或者83245353进行报警。(野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