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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30 11:34:5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有关要求,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局官方网站2022年度主动公开信息5709条,包括政务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执法监督、应急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等栏目。

  局官方微博信息发布量3049条;“美丽深圳”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量290条;微信订阅号“深圳城管”信息发布总量590条;微信视频号“深圳城管”信息发布总量115条;抖音号“美丽深圳”信息发布总量1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其中,市民主动撤销申请10件,依法按时答复办结16件;2021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市民主动撤销申请2件,依法按时答复办结19件。与2021年相比,2022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件数多5件,增幅23.8%。本年度依申请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贯彻落实《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日常监管机制和信息纠错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深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完成局官方网站适老化改造,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栏目,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动态更新,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政府信息内容保障实行版块主体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内容监督管理,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内部“三审三校”、信息“先审后发”制度,每月通过月度分析报告考核内部信息保障情况,认真组织做好政府信息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0

8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1

0

2

0

2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2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1

0

0

0

2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1

0

2

0

2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2022年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力度仍需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一是围绕我局重点工作,对现有专题专栏进行优化,同时结合民生实事、群众关注热点开展业务调研,建设各类信息公开专栏,提高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设力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内容保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机制,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强化栏目保障监管职责,提高政府信息内容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丰富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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