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1 15:10:23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590条,包括政务动态、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执法监督、应急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等栏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方微博共发布微博2625条,累计阅读量约1403万;“美丽深圳”服务号共发文325篇,累计阅读量约263万;“美丽深圳”抖音号发布视频140条,累计阅读量超23.4万;“深圳城管”订阅号共发文504篇,累计阅读量约51.6万;“深圳城管”视频号发布视频140条,累计阅读量超146.1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件。其中,市民主动撤销申请33件,实际办理9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1件。与2023年相比,2024年实际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件数增加9.3%。本年度依申请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二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完善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强化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按程序审核拟公开信息,保障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确保信息公开合法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建设政策库及政策问答平台,通过构建高效、精准的政策推送平台,为市民和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政策信息服务,全面梳理政策资源并建立政策问答平台,畅通市民咨询政策渠道;二是推进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优化适老化与无障碍页面呈现效果,合理布局页面功能模块,推动网站服务适应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需求;三是以人工智能赋能政府网站创新,通过AI数字人视频播报形式,向公众普及城管领域的政策法规,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政策解读产品;四是建设多语种专题,与深圳政府在线联合推出“公园深圳”专题多语种版本,实现全市37个自然公园以及201个城市公园服务信息发布全覆盖,为中外居民和游客提供畅游全市公园的有用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实行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制,各处室、各单位按照责任划分,负责各自的信息收集、编辑和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内容的全面、准确和及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多次审核和校对,确保信息内容无误。同时,实行信息“先审后发”制度,所有信息在发布前必须经过严格审查,确保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每月发布信息管理情况分析报告。对当月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及时掌握信息管理工作的动态,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内容不够全面。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宣传培训,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