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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8 11:50:42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深圳政府在线”门户网站(http://www.sz.gov.cn/)下载。如有疑问,可与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厦,邮编:518036,电话:0755-8307295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截至202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局官方网站2021年度主动公开信息3635条,包括政策法规、政策解读、重大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信用信息双公示、普法教育等栏目;局官方微博信息发布量3450条;“美丽深圳”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量27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其中,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市民主动撤销申请2件,依法按时答复办结2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7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加强政策、管理服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城市信用建设,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准确执行《条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动态更新,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通过发布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月度分析报告,组织做好我局主动公开栏目信息保障更新工作,同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各部门协调监督管理,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内部“三审三校”、信息“先审后发”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79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045.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2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2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2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2

0

2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业务提升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需要更加丰富。三是对政务新媒体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保障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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