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
张宇文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办公室(党办)主任职务。
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