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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局11月公开招考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方案

日期:2011-11-25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局(下属单位)决定公开招考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名(以下简称工作人员)。为圆满完成招考工作, 特制定本面试工作方案。

  一、面试组织。

  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成立招考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考面试具体工作。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候考。

  (一)上午8:30前全体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候考场(二者缺一不可)。由候考场工作人员负责组织考生报到,考生报到后,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文件或资料等随身物品交由候考场工作人员统一集中保管,考完后取回。考生应在面试开始前提前15分钟到候考场报到,面试开始后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考场面试。其他考生须在候考场静候。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场。需上洗手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五、面试。

  (一)面试要严格按照试题规定的时间、要求和评分标准执行。

  (二)为了保证评分的公正客观,面试考生的顺序应采取抽签的形式决定,考生的姓名、岗位号、考号等个人信息不能向考官透露,面试过程中考官也不得询问。

  六、面试成绩公布。

  (一)考生面试完毕,考场工作人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面试成绩领取处,当场向考生公布当次面试成绩,并填写《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存根/回执》(附件5),并将回执部分交给考生。
 
  (二)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可登陆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网站查询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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