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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国宏聘用管理岗位的通知

日期:2011-11-11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

  聘用张国宏为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主任,管理岗位五级,聘期四年(含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法制处调研员职务。

  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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