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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毓华等贰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2011-11-11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

  陈毓华任市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法制处调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法制处副处长职务;

  曾笑玲任市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行政监察处)调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 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行政监察处)副调研员职务。

  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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