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
陈毓华任市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法制处调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法制处副处长职务;
曾笑玲任市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行政监察处)调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 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行政监察处)副调研员职务。
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