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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毓华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2011-09-29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陈毓华任市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法制处副处长,免去其市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景观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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