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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考职员(讲解员)公告

日期:2010-12-22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考职员(讲解员)6名,具体要求见《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考职员(讲解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规定的职员应聘基本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招考范围。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2.关于报考学历。

  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历,应聘人为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均不能报考。此外,高学历者不得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
 
  3.关于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相符(专业代码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必须是相应学历所学的专业。

  4.关于报考年龄。

  年龄在25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5年12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预评分
 
  (一)时间:2011年1月6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17:30)。
 
  (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市城管大厦12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55-83916982。
 
  (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具体标准、操作办法和比例如下:
 
  1、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预评分。由预评分专家小组通过查看资料、询问(现场命题)等方式进行面试预评分。并对评分进行高低排序,按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
 
  2、预评分采用结构化方式,由预评分专家小组主要专家提问,考生回答问题。评分标准:主要由职位匹配性(15分)、专业知识(15分)、语言表达(20)分、形象气质(30分)和现场组织(20分)五个方面。
 
  3、每个职位的拟聘人数与进入正式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0。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所有报名人员进入面试。
 
  4、经预评分确定入围面试的考生,由市城管局人事处(党办)电话通知,并发放《深圳市公开招考职员面试通知书》。未入围的,不得进入面试。报名、资格初审和预评分后1个工作日内将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在市城管局网站公布。
 
  5、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①《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考职员(讲解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②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③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⑤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表样见附表3。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⑥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⑧ 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三、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命题和考官组
 
  1、根据职位的特点,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由看图讲解(50分)、朗读(30分)和提问(20分)三个方面组成。
 
  2、面试试题由我局委托专家命题,在开考前一天命制,并由专人负责当场密封,开考前10分钟由专人负责现场拆封。为避免试题泄露,命题组人员从出题开始到面试结束前不准与外界接触,通讯工具全部交考务工作组保管。
 
  3、面试组由8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名和专家考官4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计分员、核分员、监督员各1名。
 
 (三)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成绩以及合格线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城管局网站公布。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聘名额的3倍确定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不足3倍的,所有合格人数均进入笔试。笔试准考证由市城管局人事处(党办)通知本人领取。
 
  四、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由我局委托市考试院组织实施,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一般类)。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80%、笔试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拟聘用人选按拟聘人数和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及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市城管局网站公布。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市城管局将安排工作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的德、能、勤、绩、廉及其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聘用单位组织到市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城管局网站公示7天。
 
  六、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市城管局按规定时间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2、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此次选聘的人员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深人社发[2010]109号)的规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加职业年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九、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市城市管理局
 
  十、本公告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83916953。
 
  附件:
  1.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考职员(讲解员)职位表
  2.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考职员(讲解员)报名表
  3.深圳市拟引入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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