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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举行《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养犬管理规范》听证会的通告

日期:2019-09-27 17:45: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粤府令第183号)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市政府令157号)有关要求,我局拟对《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养犬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听证事项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养犬管理规范》内容,详见附件1。

  二、 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9年11月7日下午3时,在市城管大厦西座5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的组成和产生

  本次听证会安排听证会参加人10人,分别来自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代表,城中村管理人员代表,深圳市犬只收治领养中心代表,城管执法部门代表,其它政府部门代表,市民代表,动保人士代表,志愿者代表。以上人员通过报名遴选方式产生,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参加人员不足10人,可由我局随机邀请方式产生。

  四、 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通告中,将按听证有关规定公布参加人姓名、性别、身份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 报名办法

  有意参加现场听证会的,请填写附件2《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的全部内容,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于2019年10月8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yqgl@cgj.sz.gov.cn(联系人:张柳瞻,联系电话:0755-83072071)。

  六、 其他

  参加人名单确定后,我局将直接通知参加人本人,并告知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同时通过深圳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有关信息。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养犬管理规范》

  2.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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