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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160277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日期:2016-12-27 11:02: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深城管函〔2016〕1088号

沙里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园博园南苑建立深圳国乐文化基地,弘扬民礼乐教育的提案》(TA20160277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园文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园博园是国家住建部评定的国家重点公园,住建部规定不可轻易改变其性质和原规划用途,不宜作为国乐文化基地长期独立使用。

  园博园规划时定性为国际园林花卉博览园,园内物业景点均用于展示园林、花卉艺术,不可轻易改变其性质和原规划用途,不宜作为国乐文化基地长期独立使用。2008年该园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公园,如需改变公园性质需报请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另外,园博园于2016年被纳入中国公园协会园林与园艺博览园分会会员单位,以确保博览园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二、建议参照园博园“明德讲坛”模式,定期开展动态的国乐文化展演等相关公益活动。

  2015年11月1日开始,我局市公园管理中心与深圳诗乐会在园博园汇芳园“明德居”开展了“明德讲坛”活动,该活动为纯公益文化活动,于每周日下午(其它时间汇芳园依然由公园根据需要自行使用)免费向市民宣讲诗经等优秀传统文化,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建议参照这一模式在园博园定期举办纯公益性的国乐文化科普活动,丰富市民文化生活。

  三、支持深圳民乐事业发展,积极扶持民办民乐团。

  为调动民间力量积极参与文化事业建设,加强民办文艺表演团体人才培养等,市文体旅游局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培养和发展了一批优秀的民办文艺团体。尽管深圳没有国有的民族乐团,但市文体旅游局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和支持民乐事业发展,历年的“文化进社区”、“深圳市民办专业文艺表演团体展演计划”、重大文艺演出及对外文化交流项目等均安排我市相关民族乐团或优秀民乐演奏家的演出,并在经费上予以支持。

  四、鼓励社会机构创办文艺品牌活动,并向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申请资助。

  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设有专项经费资助全市重大品牌文化活动,市文体旅游局鼓励社会机构创办有影响力的品牌文艺活动并向该基金申报,市文体旅游局也可在活动方案策划等方面给予指导。

  再次感谢您对公园文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1.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详情请见附件)

  2.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重点公园的通知(详情请见附件)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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