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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160467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日期:2016-12-27 10:56: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深城管函〔2016〕985号

朱文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整顿报刊亭,提升市容形象的提案》(TA20160467)收悉。该提案由我局和市委宣传部根据各自职能分别办理。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报刊亭综合治理工作的关注,深圳市内确实存在个别报刊亭维护及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对于您提出的报刊亭综合治理的建议,我局认为有可取之处。经研究,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5年底根据杨洪常委的指示,我局对全市城市家具(包括报刊亭)进行了调查、摸底,于2016年初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家具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代拟稿),并征求了各相关单位意见。《意见》中对报刊亭的要求为统一样式、减量设置,并在规定经营范围内经营,超范围经营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如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无法正常经营,有条件的则改成报刊杂志自动售卖机,无条件的将逐步撤除。

  结合《意见》我局于2016年下半年开展报刊亭专项整治行动,包括清理全市无证经营的报刊亭,查处全市逾期经营的报刊亭,整治全市超面积占道设置的亭体和超亭体范围摆卖物品的报刊亭和整治全市超出售卖报纸、期刊杂志的经营范围经营的报刊亭。

  报刊亭由区城管部门负责定点审批,街道负责违法、投诉的处理、日常监管与后续执法工作,对于超出经营范围以外经营的以及超出亭体范围经营的,予以严格执法,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处罚并吊销行政许可。对您反映存在部分销售非法刊物,销售地下“六合彩”等非法行为,我局将督促街道及时进行执法,对报刊亭进行严格、规范管理。

  对于经营者资格认定审核、税收减免审核的职能归深圳市邮政局、深圳市报业集团行使,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我局将督促深圳市邮政局、深圳市报业集团做好相关工作,共同规范报刊亭设置和管理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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